【大紀元2011年03月06日訊】政府自民國四十年起,開始在台徵招常備兵。在民國五十四年將陸軍區分兵科為「一般兵」及「特種兵」,來實召兵募。
以憲法第二十條載明:人民有依法服兵役之義役。國家於各時期,可以軍事需要且經法定程序來訂定兵役法規。
又自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日,新政應就任以來,丙岸關係即在堅定維持台海現狀,及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下,穩健步伐逐漸改善兩岸關係。透過兩岸的協商,簽署經濟合作協議ECFA,和緩兩岸情勢。相信政府在整體政策施政,一定能引領全民開創和平與繁榮的正確方向邁進。
中共積慮謀我必稍小解怠,兩岸長期軍事對峙情勢緊張。曾發生多次依關國家命運之關鍵戰役!政府播遷來台之後,為有效維持國家的軍事武力,開始徵集常備兵,將陸軍區分為兩種科種。
隨軍來台後,資深士官轉業,使陸軍軍種斷層。國防部於民國四十九年兵役法施行,且辦理第一兵種臨時召集。二年的役期期滿後,應臨時召集應再服滿一年役期。民國七十六年一月一日停止實施「陸一特」臨時召集。
那時國家安危人人有則,需依靠全國人民的配合。我國能以小博大,對抗對岸軍力,維持國家安全。役男對當年國家的安全犧牲功不可沒。但現今若媒體特有目的,刻意模糊當時的歷史背景,強調行政命令一紙作為。那當下的國家安全及全國人民的安危需靠誰人維護呢?這實在是值得大家來質疑的。
國家艱難時與國家共存亡,人人有則。我國役男從三年期改為二年期,至現今四個月的軍事訓練,那這段時間的國力補償是該由誰來負責呢?那媒體炒作,陸一特的補償案,又將改為全民買單?那對當時辛苦服役的海空軍役男們又該如何交待呢?不過肯定的是他們對我們國家的貢獻值得大家表揚。(後備904旅許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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