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人行集資合建員工別墅 極盡奢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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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怡蓮報導)最近,一位蘇州市民向當地媒體投訴,他2008年購買了蘇州「越溪庭院」250平米的連排別墅,之後被告知要多交15萬才能收房。但這15萬元並不是交給開發商,而是中國人民銀行蘇州市中心支行。之後發現,此別墅是該行以內部職工集資名義和開發商合建的。因所建別墅群極盡奢華氣派,而引發關注。


(網路圖片)

「越溪庭院」別墅位於蘇州市吳中區越溪中心大道東側,由5套獨棟別墅、74棟連排別墅構成。別墅外觀大多採用了青白色系仿古的設計,園中錯落有致的景觀設計盡顯奢華。獨別墅每套裝修費達100多萬,只需要5000多元一平方。該別墅面積最小的每套也有250平米,最大的獨棟別墅面積達到了410平米。目前小區的入住率不足三分之一。

據「東方網」報導,該樓盤是2007年蘇州人民銀行與江蘇吳中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合作建設的,當時的價格很便宜只需要5000多元一平方,本應該是給銀行內部員工購買,但是由於該項目位置偏僻,當時銀行員工購買的較少,所以一些市民才有機會參與購房。

記者電話致蘇州人民銀行和江蘇吳中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均沒有人接電話。

北京律師李靜林表示,這是壟斷行業給銀行職工帶來的高福利。這些壟斷企業是國有的,他們的利益實際上是私分了全國民眾的利益。「我在媒體曾經看到過一些國家的國營企業賺到了錢,他們都會考慮分給國民,不像我們這個專制集權體制,根本就不會去考慮人民的利益。」

律師謝燕益說,國家機關是不能參與商業活動的,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違法了,就應該問責,否則會造成很嚴重的後果。人民銀行是管理部門,負責銀行監管,如果開了這個先例,可能會帶來一個非常嚴重的後果。

律師王首旺也向當地媒體表示:「銀行成立這個合作建房小組本身是不合法的。人民銀行作為一個金融管理機構它沒有權利參與到商品房的開發建設當中。第二,合作合資建房僅僅是單位內部員工所建的房屋,那不應該建別墅。經濟適用住房要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控制在80平米左右,小套控制在60平米左右。」

從一份蘇州人民銀行關於「越溪庭院」的選房方案來看,其中明確規定選房順序是依據蘇州人民銀行員工所在部門以及職位高低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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