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五類憶舊:父親未享的臨終關懷

陳士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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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30日訊】我的老家在浙江浦江縣。小叔陳肇英,國民黨元老,蔣介石的結拜兄弟,1926年中山艦事件時任虎門要塞司令,受蔣之命,帶領親信抓捕中山艦艦長、共產黨員李之龍,因此被中共定格為反共的國民黨右翼人物。

1949年,小叔攜嬸娘去了台灣,一直在老家管理家務的大叔隻身倉皇出逃。我的父親1947年致仕,歸里後始終固守家園。他雖然供職國民政府多年,曾擔任市縣稅務局局長等職,但自信並無血債,在鄉民中口碑尚好,故抱有僥倖念頭,希望能獲得新政權的寬大,想在與家人的團聚中了此殘生。

1950年秋末,父親被拘捕入獄。51年中國新年後不久的一天,村裡傳出消息,第二天鄉上要召開公審大會,有一批人犯要從縣上押送過來。那時正是鎮反高潮,公審大會常在較大的村鎮舉行,隨後就地槍決被公審者。村裡有關係較近的人偷偷來我家,說明日犯人中很可能有我父親,讓我們做些準備。

大人們除了商議後事,覺得家中最好有個人去參加大會,以見我父親最後一面。誰能進得這森嚴的會場呢?村裡的農會、婦女會、民兵、自衛隊等有組織的隊伍,我家的大人沒一個挨得上邊,唯一可能進會場的只有我。那時我12歲,正在村旁的中山中學上初中,於是法場探父的重任就落在我肩上。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等候在學校去鄉政府的路旁。每逢鄉里有大型集會,學校的軍樂隊都要參加。果然,這天也不例外。當敲著銅鼓吹著軍號的隊伍來到跟前時,我突然從路邊闖了進去,向帶隊的老師說明了原委,希望他們能帶我進入會場。老師很通情達理,答應讓我隨軍樂隊同去,但一再囑咐我:「你可不能在裡面哭喊。」

大會在一個曬穀用的大明堂裡舉行,原來空曠的場地上站滿了人,臨時搭就的主席台上坐著幾個軍政幹部。宣佈開會後,先是奏樂,我的那些同學們急忙吹打起來。接著是一聲威嚴的吆喝:「把犯人押上來!」一隊荷槍實彈的士兵,兩人押一個,從場外將犯人帶進會場。

他們就在軍樂隊前經過,一個,又一個,突然,我看見了犯人隊伍中的父親。入獄不到一百天,父親的變化太大了:本已蒼老的臉,現在又瘦削又憔悴,加上滿頭的白髮,滿臉的亂須,真是慘不忍睹。他被推搡著踉踉蹌蹌一閃而過,根本不可能注意到混在軍樂隊中的我。

受公審的犯人被押在主席台的一側,離軍樂隊不遠,我能清楚地看見父親。他一直低著頭,在我眼前晃動的只是他那一頭白髮。

主席台上有人在宣讀一個個犯人的罪狀和對他們的判決,我多麼希望父親能在這難得的瞬間抬起頭來張望一下,這樣他就可以見到我,他的目光就能和我的目光相接。我是他最小的也是最疼愛的兒子,能見到我對他將是多大的安慰啊。但他沒有抬頭,在我眼前晃動的始終只是那一頭白髮。我想走過去,輕輕地喊他一聲,但我沒敢舉步。我想起了臨來時老師的囑咐,我知道一個佩帶紅領巾的少年,要在會場上喊叫那犯人父親,將會造成甚麼樣的後果。但是,這很可能是最後的一次機會。我怎麼辦?怎麼辦?我現在只能寄微弱的希望於判決。

我注意到,前面的幾次判決都是引用法律的某一條款,隨之傳來的就是無情的槍聲。當宣佈父親的罪狀並引用法律條款時,我希望不再是那一條。確實,條款的引用與我所希望的那樣與前邊有了變化,這是否意味著父親與那些有血債的土匪有所區別,因而判決也會不一樣?我正暗自這麼思忖,父親已從主席台邊被拎出去了。動作是那樣的快捷,我都來不及最後看他一眼,就聽見了一記沉重的槍聲……

作為縣內知名的官僚地主,作為反動陣營中的成員,父親的被處決,在當時是理所當然的事。其時尚年幼的我,也明白這個道理。後來在全校大會上,我在老師的動員下,上台揭發我父親的反革命罪行。令我遺憾至今的是,父親臨刑前我竟沒能讓他最後看我一眼,沒能讓他聽我最後叫一聲爸爸!兒子對父親的這一特殊臨終關懷,再也無法兌現!

父親的屍體,是由我哥和村裡的親友抬回的。母親哭泣著撫摸屍體時,發現他穿的水獺皮袍子領口處被槍彈打壞一小片。第二天出殯,預定抬棺材的幾位親友卻受到駐村土改工作隊董姓隊員的告誡,不許他們為反革命效力。看來只有得到董的同意,父親的靈柩才能抬入墓地。我母親從他人口中得知,董非常屬意我父親那件皮袍,就連忙趕去找他,答應以一擔穀子的價錢將皮袍子拱手相讓。那一擔穀子後來也並沒有抬進我家,因為我家還欠著政府稱為「餘糧」的數額龐大的剝削賬款,那穀子就作為欠款的一部份被扣除了。父親的皮袍被從身上剝了下來,但遺體總算被恩准由那些親友送進了墳塋。

我的父輩解放後或逃或死或關,我的同輩兄嫂廣受株連。我的二嫂於雪蘭,三歲時由我的大嬸抱養來做我二哥陳述的童養媳。二哥是黃埔軍校第一期畢業生,1925年欲回家完婚,被我小叔陳肇英止住,參加了東征,在淡水戰役中陣亡。蔣介石曾為此致陳肇英唁函:「若侄即吾侄,為國捐軀,深表淒楚。」作為未亡人的二嫂,從十七歲開始在我家守寡,其職責就是伺候公婆,撫育侄兒侄女,並無惡行,土改時亦被戴上地主分子帽子,且因婆婆年老體弱,由她頂替婆婆接受批鬥,挨罵被打。婆婆去世後,雖然名義上給她過繼了子女,但都不在身邊。2007年90歲時,二嫂孤苦伶仃地在老屋去世。後來我在1998年廣州出版社出版的《黃埔軍校將帥錄》裡查知,二哥陳述在1924年軍校學習期間就「加入中國共產黨,參加中國青年軍人聯合會及火星劇社活動」。可是這位革命烈士的未亡人,竟然在共產黨奪取了政權後,低頭彎腰地當了30年的「地主婆」!

我的同父異母兄長陳士琨,畢業於福建師專,曾任教於連江縣中,1947年回中山中學執教,小叔去台灣後由他接任校董事長。土改時,他被接管後的校方解聘,驅回鄉村定為地主分子受管制,從30歲後就一直在家務農。1987年,浦江縣法院以錯定成分撤銷其地主分子帽子,但其時的他已近古稀之年,這份遲到的改判書已無實際意義。

2009年,中山中學舉行70週年校慶,他以學校老董事長身份受邀,卻被冷落在末席。但他已有一種苦澀的滿足:整整一個甲子了,還能在有生之年重回這所他服務多年的學校,是多麼的難得啊!更可憐的是,因受他牽連,其子女無一人參軍招干,沒一個有初中以上的學歷,全都務農或打工。有一次回家,在村頭雜貨店裡我遇見正在打牌的他的兒子。只是玩的五毛、一塊的小麻將,竟讓我這位侄子在輸錢後發出慨歎:「現在我們才是真正的窮人!」聞聽此言我一陣淒然,我最多只能偶爾接濟哥哥,對於他貧困的下一代,實在是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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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白:共產黨對待日軍戰犯相當寬容和人道,撫順戰犯管理所伙食豐富,所關押的日本軍人都是直接負有戰爭罪責或親手虐殺殘害抗日誌士和人民的侵略者、法西斯三光政策的罪犯和凶手,但是沒有酷刑和虐待,沒有死刑和無期徒刑,最高刑罰為二十年,而且都沒有服滿刑期,大多在十年左右獲釋。國民黨軍政人員中,不少人是抗日勇士,忽然成為內戰敗將和勞改犯。他們的刑期動輒十年十五年,上訴被認為是對黨和政府不滿,給予加刑。這樣的冤屈至今沒有全面系統的伸張。還有大量默默而死的囚徒,無人為他們申訴,連名義上的平反都沒有得到。 彭小明

――本文轉自黑五類憶舊第11期,焦國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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