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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爆私奔結婚 范冰冰起訴媒體索賠200萬

2011-06-22 14:46 中港台時間|06-22 18: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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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姜曉文綜合報導)近期,范冰冰被某媒體報導將與男演員王學圻結婚私奔,剛參加戛納電影節回國的范冰冰得知後非常生氣。她決定將該報社和撰文記者向北京法院提告,要求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向報社索賠2百萬。目前法院也已受理此案。

據法院介紹,原告范冰冰發現天津某報社詆毀她的名譽,以整版的篇幅刊登不實報導,而標題「范冰冰、王學圻想結婚了,爸媽不同意,可能要私奔」的新聞,而這個報導已惹惱范冰冰。

她認為新聞報導內容完全失實,都是憑空捏造出來的,沒有任何事實證據,對其個人形象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並且侵害其名譽權,故而控告到法院,據法院相關人士稱,此案件目前正在處理中。

而在2010年,由於范冰冰和王學圻在參加電影《趙氏孤兒》的活動時,被拍到一起伸手去拿話筒,故而被網友傳成兩人在發佈會上「牽手」。傳聞雖然被范冰冰和王學圻多次正面否認,但此報社還是拿來做文章,刊登兩人要結婚的報導。

昨日,也有記者就致電范冰冰工作室律師楊先生,他透露在事件發生後曾與該報社多次聯繫,但均未收到回饋,更別說道歉和更正聲明了。楊先生表示:「其實很想和他們坐下來談談,妥善解決問題,至於賠償都好說,但報社的這種態度,我們也只能走法律程式。」他聲稱,200萬的賠償金是根據侵權方式和影響來決定的,最終會依據法院的裁定。

對於在網路上盛傳的范冰冰和王學圻的傳聞,楊先生也強調,之前的文章都是網友八卦和爆料,這些文章也會進行相關的法律程序。但是此次的報導性質完全不同,這是一家正式的媒體單位,媒體從業人員撰寫稿件,影響更甚。在事發後,范冰冰就表態一切交給公司的法務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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