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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福特:中華電不與新唐人亞太台續約是嚴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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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廖福特表示,中華電是國家提供資本的公司,有我們能夠完全掌握的中新二號衛星(ST-2),結果新唐人亞太台有衛星續約需求,中華電卻無法提供頻道服務?難道只是這麼單純的因為頻寬不足而已嗎?中華電是否跟中共商業來往,扼殺了台灣整個新聞的自由及其他人權的發展,這對我們來說應該是嚴肅的問題。

廖福特近日接受記者專訪,他質疑「居然會有客戶想要租頻道卻租不到?」中華電的作法完全不符合商業,也不符合民主的發展,同時也不符合我們國家運作的狀況。他指出,中華電應該負有社會責任,甚至包括整個國家在新聞自由發展中所必需要有的責任。中華電應該誠實去面對新唐人續約事件,必需向社會大眾做清楚明確的解釋,你到底怎麼去想這些事情,到底是根據什麼標準去衡量。

輿論認為中華電遭中共干預不與新唐人續約,廖福特指出,這是非常值得關注及擔心的事情,新唐人可能被中共認為是第一波要打壓的目標,但這不代表中共沒有更多波整個因為商業聯繫之後,而壓抑台灣新聞自由發展的一個模式。他舉例,中共可以透過台灣更多的電視或平面媒體等,透過這種表面商業往來的模式,而掌握台灣新聞的內容,箝制了台灣的新聞自由。他嚴正指出,如果台灣各地方、各部門都幹這種事情,我們是以犧牲掉台灣的人權或新聞自由來達到跟中共交往的商業利益,這對台灣社會是非常大的犧牲。

台灣立法院朝野兩黨決議,要求交通部督促中華電與新唐人簽訂中新二號衛星的續約案。廖福特指出,中華電占有非常多的頻道資源,透過民意監督應可以達到讓中華電真正去面對現實情況。但如果中華電沒有改變決定,只有靠人民力量去結合更多社團來說明、呼籲這件事情,「人民多有力量多有堅持,政府相對就必需要回應。」因為台灣面臨嚴重的新聞自由問題。

香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執行祕書潘嘉偉表示,新唐人衛星續約案對兩岸三地的民主發展都起到正面作用。在中國大陸的人在看著台灣的民主發展,如果台灣民眾能夠出來為言論自由說話,對中國人或香港人是非常好的正面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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