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7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趙鵬比利時報導)比利時司法部長正在與立法委員會商議,通過一項新立法使那些被判處監禁但刑期低於8個月犯人,在未來可以改為在家軟禁的形式服刑。
由於目前比利時的監獄人滿為患,導致被判少於6個月徒刑的犯人不能在監獄服刑。而只有當這類犯人再次犯罪時,司法部門才會將兩次判決的刑期加在一起,並將其送入監獄。司法部長希望通過「家中軟禁」的辦法來填補比利時司法系統當前的漏洞。在家中軟禁服刑的犯人不會佩戴特殊的標記,司法部門將利用電話系統和語音識別技術對其進行監控。除了外出工作,其它時間犯人不可以離家,而且還會定期接到監視電話以檢查他們是否在家。
除此之外犯人居住地的警察及當地的司法人員也將發揮必要的監管作用。司法部長認為被判8個月以下監禁的犯人,在家中服刑可適當縮短其刑期。但被判處8個月以上監禁的犯人必須在監獄內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