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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衛生署對「化學去勢」入法 態度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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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7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台北報導〉不滿司法官輕放性侵嫌犯,「白玫瑰運動」31日將再度重返凱道,表達對「性侵犯罪防治法」修法立場。國民黨立院黨團29日邀集內政部、衛生署官員舉行記者會,說明修法進度。針對白玫瑰提出的眾多訴求之一「化學去勢」入法?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表示,降低性激素的藥物治療目前已是性侵罪犯的治療選項之一,所以不用特別入法。

王宗曦表示,性犯罪成因複雜,有些也包含心理因素,化學去勢是眾多醫療選項之一,目的在於治療而非懲罰,是將過高的性激素抑制,而非把性激素降成零。她指出,因為他每個月都要注射,或是要定期服藥,一旦停止會有一種反彈效應,所以對於性侵行為的控制,事實上是沒有直接效果。就化學去勢是否要入法,其實在醫療處置裡面就有這個選項,所以不需要放到法裡面;但是把他當成處分的話,是另外一回事。如果要將化學去勢列為對加害者的懲罰而讓加害人不舉等,反而可能讓加害人變得更加暴力。

對於是否要將化學去勢列為性侵加害人的懲罰?法務部主任秘書蔡清祥表示,刑法的生理刑包括生命刑、在監無期徒刑及有期徒刑。生理刑刑法上要有明文規定才能處理,現在刑法規定是沒有包括這樣的處理模式。

立委潘維剛指出,黨團多次舉行公聽會,與會專家、學者多認為,化學去勢應是一種治療行為而非懲罰,應不需要入法。性侵犯罪是暴力的性行為,透過化學去勢可能會產生副作用,甚至他用其他方式施予暴力,這不是我們所希望看到的。

國民黨立院黨團副書記長趙麗雲承諾,將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潘維剛也指出,目前專家學者對於是否公布加害者姓名也有許多討論,對於公布能否有效遏止性犯罪,是否有違憲之虞等爭議,還需要凝聚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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