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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退費有轉圜 週五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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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佳穎台北3日電)谷歌與台北市政府法規會在「付費應用程式7日內退費」的僵持,終於有了轉圜,5日(週五)北市府會與數位內容業者、谷歌等業者再開一次會,把各方權益談得更清楚。

付費下載的應用程式究竟能不能7日退費,終於有解。自6月底以來,台北市政府法規會與谷歌(Google)各有堅持,北市府堅持7日無條件退費;谷歌認為不合理,表示自有15分鐘鑑賞期。到今天,經一個多月來召開協商會議,終於有了轉圜。

7月底,包含中華動漫出版同業協進會、台灣數位出版聯盟、台北市雜誌公會、出版商業同業公會等 4大公會召開記者會表示,電子書、隨選電影、音樂、遊戲、應用軟體等,若引用 7天鑑賞退費條款,將使數位內容業者營運風險大增。

今天上午台北市政府與谷歌協商,據台北市政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表示,協商會中雙方態度和緩,也澄清了先前的誤會。

葉慶元說,上星期法規會才與 4大公會討論,關於網路購買數位內容,在民國92年消保法函釋中有提到,如果「企業經營者提供網路交易時,以合理方式使消費者有機會於適當時間內得以檢視該等數位化商品者,才可認為其交易非屬本法所稱之郵購買賣。」

也就是,商品內容如有合理的檢視機會,比方試玩版、試看,就可能不屬於郵購買賣商品,並不強制要有7日退費規定。葉慶元說,「這樣衝擊就小了很多」。

預計本週五,台北市政府會與數位內容業者,商業週刊、 4大公會等,以及平台業者,包括谷歌、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的代表,將再召開會議,把網路購買應用程式的消費者權益談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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