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9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曉宇綜合報導)憑藉一張病假證明,譚女士(化名)人在國外近4年,國內工資卻照領不誤。而這張病假證明也是在她人未回國的情況下,託人情從濟南一家醫院開出來的。難怪兜售病假條的帖子在淘寶網上熱傳。
請4年病假不上班
濟南一家事業單位負責人事工作的趙女士(化名)近日發現,其單位員工譚女士已有近4年沒來上班了,2008年11月至2011年8月,譚女士分14次向單位遞交了累計長達4年的病假證明單,之後就以「病假證明建議病休」為由長期不來上班了。
有人反映,譚女士長期在國外隨子女陪讀。趙女士表示,譚女士長期病休影響了單位工作的正常運轉,但按規定,其工資還要如數發放。在趙女士提供的該員工「病假證明單」上,寫著「病休」的原因為該員工患「神經性頭疼」。
醫師:病假證明有「人情」成分
自2008年11月17日至2011年8月7日共14張「病假證明單」上,均蓋有「山東省精神衛生中心病假證明專用章」的印章,其中12張的醫師署名均為趙玉萍。9月5日,山東省精神衛生中心給趙女士出具的醫院證明回覆中稱,患者譚女士的病假證明單「經調查核實,是由我院醫師開具,與患者的診斷病情相符。」
開具病假證明單的醫師趙玉萍告訴記者,每年譚女士到院就診兩次左右,其它時間均不到院。病假證明單是譚女士表姐為其代開的,有「人情」成分。
淘寶網上公開銷售病假條?
近日,一則名為「史上最悍然的淘寶商品」的帖子正在網絡上熱傳,而這個「最悍然商品」就是一個賣家在淘寶網上公開銷售某大醫院的病假條,每張標價80元。除了可代開某三甲醫院病假條,還可配病歷本。更令人驚訝的是,網絡上對病假條的需求似乎非常旺盛。記者在網上發現不少「有誰能代開醫院的病假條」「急求醫院病假條」「哪家醫院開病假條方便」的帖子。
員工用假條逼單位「炒魷魚」
據了解,還有一種現象,一些員工想離開單位,但又不想承擔其它違約責任,就想方設法弄到假的病歷,進而開出病假條交給單位,讓單位忍無可忍「開掉」自己。這些病歷成了「燙手山芋」,讓單位進退兩難:開除這類員工,正中其下懷,甚至還可能引起勞動爭議,讓對方倒打一耙;不開除,對方不僅不用承擔違約責任,還在原單位只拿錢不幹活,或者輕輕鬆鬆拿兩份工資。
近日,南京建鄴路上的某國有食品公司就有一個例子,該公司一徐姓女員工先後拿出4張病假條,每張假條「建議休息一個月」,以此連續請了4個月的病假。這4張病假條都是在城東一家小門診開的,且徐某本人也沒有到公司請假,每次只給單位傳真假條複印件。直至8月中旬,公司領導偶然得知,徐某已在一家外企工作了3個月,只是原單位還被蒙在鼓裡。公司上週派人到開病假條的那家診所瞭解情況,對方私下承認在病假條開具方面存有漏洞,但拒絕提供書面證明。公司覺得無法容忍徐某的行為,想開掉她但又沒有法律依據。
相關法規
《執業醫師法》第37條明確規定:「醫師在執業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中37條第4款為「未經親自診查、調查,簽署診斷、治療、流行病學等證明文件或者有關出生、死亡等證明文件的」。
但山東省衛生廳醫政處工作人員卻表示,目前對於病假證明單的開具,還沒有專門的法規。
(責任編輯:孫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