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政府秘密修改大堡礁航運安全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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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魏新笛澳洲悉尼編譯報導)為避免與美國和新加坡的外交衝突,澳洲聯邦政府悄然修改了一個為避免大堡礁受到船運事故影響的重要環保條款。

據維基解密公佈的一份美國大使館洩露的文件顯示,澳洲政府已「削弱」了對大型船隻包括油船、化學品船和液化氣體運輸船,在通過托雷斯海峽這一敏感的海洋環境時,必須要有引航機制的強制規定。

沒有使用導航員引導通過這一段狹窄、危險通道的船主,如果不在澳洲港口停靠,就不會面臨罰款。

當得知托雷斯海峽引航制度在17個月前已被悄然修改時,澳洲環保基金首席執行官亨利(Don Henry)表示,在通過狹窄海峽時的所有船隻需要引航是「絕對必要的」。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洩露的電文稱,美國和新加坡政府強烈反對前霍華德政府在2006年10月所宣佈的,為減少在大堡礁北端石油和化學品洩漏的風險,而強制實行的托雷斯海峽引航制度。

新加坡外交部長楊榮文(George Yeo)曾直接寫信給當時的澳洲外長唐納(Alexander Downer),抱怨該引航決定對更大戰略利益的負面影響。

美國和新加坡一樣關注該決定,並成為「新加坡在托雷斯海峽問題上的最親密的盟友」。美國外交官還遊說其它有大型註冊商船隊的國家,如巴拿馬和塞浦路斯,一同抗議澳洲的這一決定。

霍華德政府不為其所動。 2008年初,陸克文的新工黨政府也沒有改變立場。

但在2008年7月,澳洲外交部和貿易部國際法律機構負責人、助理秘書麥卡錫(Adam McCarthy),告訴駐堪培拉的美國大使館說,澳洲認識到,沒有特別處理好托雷斯海峽引航問題,並表示堪培拉準備「探討如何解決美國關注的問題」。

經過澳美兩國官員於2008年8月在華盛頓的詳細會談,澳洲外交部和美國達成了一個既讓澳洲保有面子,又滿足美國要求的妥協方案。

按照此方案,澳洲保留強制的框架規定,但在實際上恢復了許多船隻的自願引航計劃,沒有引航員引導通過托雷斯海峽的船隻,如果不在澳洲港口停泊就不會受到處罰。

澳大利亞海事安全局在2009年4月17日正式啟用此修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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