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村民被監獄截肢迫害致死 妻高院訴賠

【大紀元2011年09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樂綜合報導)8月1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正式受理被迫害致死的河北省涿州市法輪功學員王剛家屬的索賠案。2005年5月,王剛被河北省保定監獄迫害致高位截肢,繼而被唐山監獄迫害致死,死時年僅41歲,並留下兩個未成年的孩子。

王剛是河北涿州市義合莊鄉西韋陀村人,修煉「法輪功」後,無論在生活還是工作中,他都按照李洪志先生的教導以「真、善、忍」的原則去衡量自己的一言一行,被附近鄉民中譽為百裡挑一的好人。

從2002年7月22日開始,他被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非法組織、當地派出所、保定監獄、冀東監獄的中共官員聯合迫害,王剛的精神和身體受到了十年的非人折磨,最後被迫害至死。

自從王剛失去自由後,他的妻子任桂芳四處奔跑,從多方瞭解他在監獄被迫害的情況,但他的消息一直被監獄封鎖。另外,她還要工作和照顧家中年幼的兩個孩子。就這樣一個美滿的家庭被中共摧殘得支離破碎。

留下錄音揭露迫害經過

據王剛生前留下的錄音透露,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中共官員自2002年7月22日開始將他非法關押,在保定監獄和冀東監獄關押期間,獄警將他打傷後沒有及時醫治,他被截肢後還不斷對他身心進行折磨,導致他死亡。

王剛在離世前留下的錄音中說:「由於我不放棄法輪功信仰,不妥協、不簽字。在2005年5月19日,那季節還要穿毛衣,監獄長高英直接指使獄警把我關在禁閉室內十天,不許和任何人說話,每天只提供一小杯飲用水。那裏有一張床,床是用三根凸凹不平的鐵梁焊成、床頭兩邊有位置固定受刑人帶手銬,床的中部有一條大帶捆腰,而床尾的兩側是固定帶鐵鐐的。我關進禁閉室馬上遭酷刑床侍候。」

5月27日凌晨四點左右,獄政科的負責人范建立和冉林到禁閉室,看到王剛的床上有一張褥子墊著,范建立馬上問:「誰給他墊的褥子?」王剛說:「當時,我被鎖在酷刑床上,范建立抬起穿著皮鞋的腳就踹我截肢前的那條腿,把我身下的褥子拽下,他再次繼續用盡力踹我的腿。當他發洩完後,吩咐身邊的人把我放下床,到監控室見他。」

「由於被酷床折磨了九天,我說腿疼無法行走,范建立吩咐身邊的人把我拖到監控室的門口,然後放下我,要求我自己走進去。我剛爬了進去,被范建立一腳把我踹在地上,又叫其他人把我拖出監控室門口,就這樣我被他三次拚命地踹倒地上的反覆折磨。」

由於范建立毆打王剛時,他的右腿內側血管被踹破,大量的血液從血管斷裂處滲出,當晚沒被人發現。到5月28日早晨,王剛的右腿已經變得紫青色。後經監獄內的醫生診斷,王剛的腿、骨頭、肌肉、血管已經壞死。

5月30日,在惡警監獄長高英指使下,王剛被強行做了右下肢高位截肢手術,右大腿跟部僅剩十公分,並且,高英拒絕獄警通知他的家屬。之後的兩年多裡,他們一直封鎖消息,謊稱王剛沒截肢,不安排王剛保外就醫,並以種種藉口拒絕家人見會。

王剛被截肢後,獄警曾把他關在獄內新生醫院住院長達二年,封閉在三樓靠東頭一間小房子裡。

從他的錄音資料中得知,他每天都大聲地抗議:「監獄長高英你把我整殘了,你為甚麼要迫害我,你為甚麼要耍流氓!」

王剛在錄音中說,冀東監獄明知保定監獄把他折磨致殘後,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把他轉獄推脫罪責、企圖掩蓋高英所犯的罪行。2007年6月21日,高英把王剛轉移到唐山冀東監獄四支隊,由宋志剛負責把王剛收監,並繼續對他進行迫害。

王剛錄音中還說:「宋志剛安排人員把我用繩子固定在床上,並且雙手銬在固定的床上折磨上半個月,後奪走我的枴杖長達三個月之久。宋志剛說:『你天天都喊幾次法輪大法好,只能這樣處理你。』我說我是法輪功修煉者,無論你們用甚麼卑鄙的手段折磨我,都無法改變我的信仰。」

2011年9月1日,大紀元記者致電冀東監獄四支隊,接電話的獄警否認他們監獄有叫宋志剛的獄警。記者又致電冀東監獄、河北省保定監獄、王剛妻子任桂芳及其所聘的律師電話,但對方電話均無人接聽。

妻子堅持向法院訴求賠償

任桂芳曾透露,她曾多次長途跋涉到保定監獄和冀東監獄探視,獄方均拒絕她的探監。宋志剛曾對她說:「王剛一天三次喊『法輪大法好』,等轉化之後再讓你會見。」

王剛錄音中敘述,多年來由於監獄對他的摧殘,使他身心俱損。在2009年5月某天,冀東監獄把病危的他送回涿州市,當地「610」 辦公室主任高建和警察等拒絕接人。當時,獄方把王剛扔下開車便跑,高建等人馬上騎摩托堵截。奄奄一息的王剛就這樣再次被送進監獄。他於2009年10月14日被保外就醫,回家後僅十八天便含冤離世。

據瞭解,王剛被迫害致死後,任桂芳四處奔走多方求救,為丈夫申冤討公道,並請求賠償。

從2010年開始至今,任桂芳曾致信給胡錦濤、溫家寶和國務院信訪辦、中央司法部、中央公安部、河北省司法廳、河北省公安廳、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和兩監獄寫信討回公道,幾個月過去了但仍杳無音訊。

她在資料中表示:「我只好從北京聘請正義律師為我代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多條法律規定,於2010年12月15日,我分別向河北省保定監獄和唐山冀東監獄遞交了《要求國家賠償(刑事賠償)的申請》,申請賠償並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但以上單位均互推責任。」

2011年7月4日,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做出了「維持對保定監獄和冀東監獄作出的不予賠償的決定。」8月1日,任桂芳繼續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遞交了《請求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作出賠償決定的申請》,該賠償委員會當日受理了此案。

在中國大陸,從1999年7月20日開始至今12年內,因堅信並修煉「法輪功」的修煉者,被中共當局迫害非法勞教和判刑的人數達幾十萬人之多,已經被迫害致死的人數已達3,443人。像王剛這樣被中共邪黨迫害致死的案例在大陸只是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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