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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器捐 台大罰50萬 柯文哲恐停業

【大紀元2011年09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台大愛滋器官捐贈疏失事件歷經1個多月的調查,29日衛生署公布調查結果。其中台大醫院疏失部分,衛生署將依醫療法處50萬元罰鍰;人為疏失調查報告方面,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小組負責人柯文哲可能會被處以停業1個月到1年處分,最重甚至廢止執業執照或醫師證書。

報告指出,台大醫院從確認捐贈的各項條件到器官的摘除與移植的決策過程,器官勸募小組負責醫師並未實際參與,而是授權他人開立檢驗單,查詢檢查報告,未善盡醫師與器官勸募小組主管的責任。

石崇良表示,柯文哲的部分,將依醫師法第25條規定,移付主管機關台北市衛生局懲戒,按醫師法第26條規定,柯文哲可能被處停業1個月到1年,最重會廢止執業執照或醫師證書。

人為疏失尚包含協調師、醫檢師,但因2人並非領有醫事執照人員,所以未有任何懲處。

醫院方面有5項作業疏失,包括勸募小組未納入醫院行政管理體系,易造成人員管理監督缺失;器官勸募與移植作業流程規範未盡完善;缺乏部門內及部門間的訊息溝通機制 ;欠缺手術前再確認及審閱;器捐醫療團隊協調師的專業訓練未落實等。

29日下午,記者電訪柯文哲醫師,當聽到「停業1個月到1年的處分,最重還可能廢止執業執照或醫師證書。 」柯文哲停了幾秒,輕輕的一聲「哦!」接著說:「這範圍太大到底要「選」那一個?」

至於對最壞的廢照有何打算?他說:「到時候再講吧!」他補充,只能等上頭的決定,如果停業,可能病人會比他緊張。他苦笑然後又「唉」一聲。

台灣移植學會理事長李伯璋表示,衛生署調查焦點放在「明顯有人疏失」,就要有人負責,柯文哲雖然是小組負責人,但要全算在他身上也不公平。

目前5位被誤植愛滋器官的病患,3位已辦出院,1位在加護病房,1位在普通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