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文】薄熙來治下因言獲罪的勞教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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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21日訊】2011年8月,即將轉正的大學生村官任建宇,被警察帶走,隨後進了勞教所。罪狀嚇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南方週末》在《重慶「不正常」青年》一文中描述,警察對王娟說:你男朋友腦子是不是有問題,否則好好的一人怎麼想到自由,想到去死呢?!

看來,「不自由,毋寧死」也只能出現在博物館中供我等升斗小民瞻仰。本人呼應@浦志強律師每天公佈一名重慶因言獲罪勞教人員名單特意製作這樣一系列圖片,歡迎補充討論,關心他們就是關心我們自己!!

戴月權:老訪戶狀告黑監獄安元鼎

作為一名老上訪戶,自1977年7月被抽調修水庫,因工傷殘卻沒有得到應有的賠償,他逐級信訪到北京12年。因為總是進京上訪,戴月權成為黑監獄的常客。2009年5月份,他被重慶駐京辦人員用「京E25441」車送到通州潞城鎮距留莊東口指路牌200米遠的樹林中的黑監獄羈押。

遣送回家鄉後,當地派出所幹警警告他說:「從今起不准到任何地方任何機關上訪,否則一律送勞動教養,你多次被拘留,已經勞教過,再去就判有期徒刑五年至十年……」

2012年5月,戴月權在北京上訪期間偶遇到「法國24小時」國際新聞電視台記者,接受採訪並隨同「四川省上訪分流點」採訪拍攝。採訪結束後,戴月權在返回住處途中被重慶市駐京辦工作人員抓獲並毆打,在被銅梁縣警方以「涉嫌擾亂社會秩序罪」刑事拘留後,重慶勞教委作出決定對戴月權處以勞動教養一年零三個月。

方竹筍 :「一坨屎」究竟最後誰吃了?

2011年4月19日至22日,重慶市涪陵區林業局職工方洪在騰訊微博上多次以網名「方竹筍」發表言論。4月22日,在得知李莊「漏罪」案撤回起訴的消息後,發表了一則內容為「這次就是勃起來屙了一坨屎叫……吃,……端給檢察院,檢察院端給法院,法院叫李莊吃,李莊原律師說他不餓,誰屙的誰吃,這不退給王博士了,他主子屙的他不吃誰吃」的言論。2011年4月24日,重慶市涪陵區公安分局經詢問方洪後決定對其行政拘留10日。後又撤銷拘留決定。

同日,重慶市勞教委向方洪送達了《重慶市人民政府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聆詢告知書》,告知方洪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根據《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十條第(四)項的規定,擬決定對方洪勞動教養一年;方洪有申請聆詢和聘請代理人提供法律幫助的權利等。方洪未提出聆詢申請。2011年4月28日,重慶市勞教委作出勞教審(2011)字第1662號勞動教養決定書,認定方洪擾亂社會治安秩序一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決定對方洪勞動教養一年。次日,重慶市勞教委通過電話方式向方洪之子方迪告知了前述勞動教養決定後,將方洪送進重慶市涪陵勞動教養戒毒所執行勞動教養。

2012年4月24日,方洪被解除勞動教養。2012年5月8日,方洪向重慶三中院提起行政訴訟。

劉勇:一張照片帶來的兩年勞教


2010年12月28日,重慶市黔江區,午夜1時劉勇和他的朋友回家,路過黔江區體育館交巡警平台,發現平台旁邊,銬著一位裸體男子。男子全身赤裸,一絲不掛,銬在交巡警平台附近的空調外機架子的鐵條上。周圍圍著零散的幾個人。當晚9時許,陳偉經過這裡時,已經見過了。也就是說,裸體男子已經被銬4個小時左右。

劉勇用相機拍了現場照片後於12月30日下午上傳了七八張圖片到他的QQ空間,並加上《黔江區體育館交巡警平台——交巡警虐待一酒醉男子》的標題。文字內容如下:

「12月28日晚21點48分,黔江區體育館交巡警平台拉回一醉酒男子。幾名巡警先將醉酒男子帶回平台後進行毆打(圖),並將醉酒男子衣服扒光一絲不掛(圖),赤身裸體銬在其旁邊的小鐵柱上近4小時(圖),純粹是侮辱人格!!這麼冷的天簡直是要人的命哦!這些巡警嚴重損壞了人民警察在人民心中的形象!《警察的宗旨是為人民服務》,希望有關部門重視!貼吧的朋友相互轉發!」

接下來幾天,帖子在當地論壇和大渝網,引起廣泛評論和轉發。街頭巷尾也有議論。據稱,這令重慶市公安局當時的領導很生氣。立即成立由市局一位副局長帶隊的「1•3事件專案組」。

此案產生了兩個後果。一是公安內部整肅:黔江區公安局局長宋某某停職3個月(後繼續停職3個月,最終撤銷局長職務)、黔江區公安局交通巡警支隊支隊長劉某某停職3個月(後撤銷支隊長職務調離公安)、黔江區公安局交通巡警支隊政委記黨內警告一次、當事民警李永久行政拘留7日並開除出公安隊伍。

「1•3事件」導致三人被勞教。其中,被「裸銬」的男子倪振華,勞教一年;拍照上傳的劉勇,兩年;陪劉勇去公安局「說明情況」的龔漢周,兩年。其程序是先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拘留,以後改作「妨礙社會管理程序」勞動教養。

龔漢周:遭遇最無厘頭的勞教案


2011年元旦,龔漢周把劉勇譴責交巡警的帖子轉載到了自己的QQ空間,又把他QQ空間裡該網頁的網址發給了兩位QQ好友。3日晚,劉勇給龔漢周打電話,說公安局在找他「證實」該事件。劉勇感到害怕。龔漢周勸慰他,只要事情是真實的,你去公安局說明情況就行了,並表示陪他去公安局說明情況。龔漢周陪劉勇去了公安局,這一去就沒再出來。

當晚到次日凌晨4時,做完筆錄。第二天下午,黔江區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對龔漢周執行刑事拘留,把他關進了看守所。

彭洪:網絡上的恐怖「保護傘」彈框


彭洪,重慶渝北區禮嘉鎮人。1975年12月生。小學文化程度。

在重慶打黑進行得如火如荼的時候。彭洪轉發了一張稱為「保護傘」的圖片。圖片來源是天涯重慶,一個跟帖配圖。彭洪將它發到天涯重慶,帖子標題是「這把傘好怪喲」,其他沒得任何內容了。發了沒一會兒,電腦右下角就彈了一個小框,叫他去市公安局網監總隊說清楚。

2009年10月11日,網監總隊的警察和禮嘉派出所的(警察)就找到彭洪,派出所做筆錄,詢問有沒印象在網上發帖子,還翻出來圖片給他看。14號刑拘彭洪,電腦和和手機都被搜走。10月19號車子拉到北碚西山坪勞教所。

在看守所就給的勞教處罰決定書,理由是誹謗他人。

袁柏樹:狀告政府偽造「公章」=「煽動他人鬧事」勞教兩年?


2006年為抵抗政府將其田地進行旅遊開發,與當地其他農民一起找到當地政府偽造「公章」的證據。2009年給當時薄熙來寫信反映情況,2010年7月以「煽動他人鬧事罪」處勞教兩年。

謝蘇明:一句跟帖引發的勞教案


2009年11月12日,謝蘇明因在天涯重慶版塊跟帖了《王XX說,對待困難群眾要像對待親人一樣》一貼,跟帖內容:「草,虛偽的政客,別個和某地產公司老闆是干親家,干親家(也許)有干股份」。之後被以尋釁滋事罪名勞教一年,目前正在爭取為自己討個說法。

任建宇: 「不自由 毋寧死」換來的兩年勞教


2011年8月,這個工作了兩年即將轉正的大學生村官,被警察帶走,隨後進了勞教所。判得不輕:兩年;罪狀嚇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行是在網上瀏覽轉發評論了「一百多條負面信息」,許多普通網民天天在幹的事兒。

(本文轉自凱迪社區;責任編輯李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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