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報告(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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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12日訊】

被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成為器官供體庫

自迫害以來,中央到各級的「六一零辦公室」所掌握的全國的法輪功學員的資料已經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全國的檔案庫,其中也就派生了一個副產品,被關押並抽血,已完成血型和白血球抗原配對的法輪功學員作為活體器官供體庫。軍事監管由中央軍委授權相關軍事人員或軍事機構執行,有關信息被作為軍事機密。軍事監管人員有權逮捕、關押、處決任何洩露消息的醫生、警察、武警、科研人員等。衛生部在軍隊的參與下,在中國設有幾個大型的活體器官庫,並將諸如湘雅三院之類在國內器官移植業居重要地位的醫院或機構設為全國器官調配中心,負責調配協調各地器官庫,形成全國性的人體器官調配網絡。

從一九九九年開始,隨著迫害法輪功的開始和逐步升級,法輪功學員成為活體器官的主要來源,在移植界,決定結果的好壞有幾個要素,1、組織配型,越接近完全匹 配效果越好。2、斷血時間短,就是從器官離開供體到移植到受體上的相隔時間越短越好。3、器官來源於死者還是活人,來自死者的器官永遠沒有來自活體的器官效果好。4、供者健康狀況,年輕人的器官比老年人好,身體健康者比病人的器官效果好。

在中國的看守所和勞教所,法輪功學員被普遍的抽血,而且數量很大,因為正常的抽血體檢,血常規、化學指標加上肝功只需要兩管血,6-10毫升。而移植需要的就多了,組織配型、肝炎病毒、鉅細胞病毒、愛滋病、血常規、肝功能、凝血、配血、妊娠試驗等等項目一般需要八管血,40-50毫升。黑龍江省哈爾濱勞教局、四川女子監獄、四川樂山五馬坪監獄、吉林省長春鐵北監獄、吉林省遼源市白泉勞教所、山東省第二勞教所、廣東省廣州天河看守所、廣東省三水勞教所等對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集體抽血已經在世界媒體上曝光。

大批被非法無限期秘密拘留的失去了一切權益保障的法輪功學員,成為中共當局大規模盜賣器官的一個源泉。中共各地的監獄、勞教所、看守所、洗腦班等拘禁場所,對普通犯人而言,驗血並不普遍,而對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抽血是很普遍的。普遍對被押法輪功學員進行的可疑驗血和內臟檢查,恰是器官匹配、建立人體器官庫的必需步驟:

2000年7月廣州大抓捕,天河看守所的獄醫給每個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驗血、觸摸肝、聽心肺、查腎和眼睛。2000,2001,2002年,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將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帶到勞教所醫院抽血採樣。後來,勞教所還不定期的帶堅定自己信仰的學員去抽血。

目前居住在加拿大多倫多的法輪功學員甘娜女士來自北京,曾經是首都機場海關官員。在2001年第三次被關押在北京新安女子勞教所時,被進行驗血,X光照像,心電圖及眼部檢查等等。甘娜說:「當時我感覺很奇怪,勞教所的警察根本不把我們當人看,給我們做這種全面的體檢,我就感覺很奇怪。」

2001年9月,吉林遼源市白泉勞教所接到上級指令,對非法關押的一百餘名法輪功學員做了包括血液、腦電、心電、肝功、肺部透視等全面體檢。這些法輪功學員是本地及從四平市和吉林市轉來的,均為男性。2001年12月,他們被全部轉移。

2001年,山東省第二勞教所(王村勞教所)關押的男性法輪功學員近千人,後來由於人數增加太快,部份法輪功學員被轉移到濟南、青島、濰坊等地。每個法輪功學員都被強制送到勞教所醫院(八三廠醫院)檢查。醫生用B超仔細檢查肝、腎等器官,還抽很多血化驗。警察常說:「不轉化,政府有的是辦法對付你們。」

2004年8月,長春鐵北監獄的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全部都被抽血「檢查」。2005年3月,獄中所有不放棄修煉的學員被轉監,其中十二人被轉到公主嶺監獄,一進監獄都被抽了血,而那裏的所有刑事犯都沒被抽過血。

2005年初,哈爾濱勞教局頭目帶醫務人員到長林子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專項抽血檢查。由於學員堅決抵制,當天抽血擱淺下來。幾天後,「管教人員」挨個找學員談話,用加期、電棍逼著抽血,對堅決不配合的學員,獄警一齊上來把人按在地上強行抽血……。

這種抽血和體檢的確是一個令當事的法輪功學員本身都很困惑的現象。一方面,法輪功學員在關押期間受到各種非人的折磨和待遇,強制放棄信仰,逼簽「三書」甚至「五書」(保證書、悔過書等)。因為所謂的「轉化率」直接同政績掛鉤,所以,酷刑就是家常便飯,有的學員就被折磨致死。可是,中共對於法輪功學員又有一個普遍的系統性的驗血和檢查器官的舉措。很多法輪功學員提到,對他們驗血不是對所有犯人都做的例行措施,常常是專門針對法輪功學員做的。給他們抽血和體檢時,並沒有同時對其他犯人做。原因何在呢?

調查員打電話給全中國各地八十多個醫院的移植專科醫生,十家醫院的醫生承認用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五家稱可以拿到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十四家醫院承認器官提供者是囚犯;十家醫院稱器官來源是國家機密、不能在電話中透露。

2006年,調查員打到西安交通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肝移植科的電話中,解釋了勞教所抽血的真正目的。

調查員:等供體的話要等多久?
王醫生:……,爭取五月前這樣吧!
調查員:是活體腎嗎?
王醫生:也有活體肝。
調查員:也有活體肝?
王醫生:有呀有呀!
……
調查員:來源說是從人身上摘下來的是吧?
王醫生:對!對!
調查員:有一些勞教所裡關了一些法輪功的,然後就是活體摘取器官的……
王醫生:是,是呀!咱們關心的是質量,不是關心它的來源,你說呢?現在國內都做了幾千例的肝移植,每個人都差不多,那你說不可能現在傳出點風聲,然後大家就不做了。

法輪功學員經配型後,數據存放入數據庫,從有患者要求器官移植入院開始,通過軍隊或地方醫院專人或器官中介向該數據庫提出查詢,查詢結果由器官調配中心統一管理,發現配型合適的法輪功學員,則就近通過軍隊系統或當地監獄、勞教所用專人專車送往醫院,進行活摘器官。如因交通、保密性或其它原因無法送往醫院同時進行活摘手術,則按計劃時間取肝、腎,最大程度縮短冷缺血時間,之後運送到當地醫院進行移植手術。

在非直系親屬的人群中,器官不完全匹配率是百分之一左右,要找到一個不完全匹配的移植可用器官,一般需要三百至四百的人群作供體。就是說,器官不是標準化的燈泡和插座,一個活人的器官摘下來就可以給另一個人安上,而是要有幾十甚至幾百個器官才能選出一個可以用的去搞移植。因為器官供體必須與接受者相匹配,這樣,接受者的抗體才不會排斥供體的器官,不然腎臟安上去會造成免疫反應,腎臟無法在受者身體內存活,腎臟會死掉,需要再次換腎。然而,尋找合適的供體並非易事。為了減少免疫排斥反應,首先血型(ABO血型)必須相同;淋巴細胞毒性試驗必須<10%或陰性(細胞毒性試驗是指受者的血清與供者淋巴細胞之間的配合);淋巴細胞轉化率(淋巴細胞混合培養)要低於20%─30%(需要5~6日才有結果,實用價值有限);HLA組織配型(國際標準是直接測定供者與受者HLA-A、HLA-B、HLA-C、HLA-DP、HLA-DQ和HLA-DR等6個位點)是影響器官存活的主要因素。HLA位點具有眾多的等位基因,造成HLA的極端多態性。在非直系血緣關係的人群中,幾乎不可能發現HLA完全相同者,因此,一般非血緣關係的人之間的匹配程度都屬於不完全匹配。

即便是不完全匹配的器官,最起碼在這六個點中要配上三個HLA-A、HLA-B和HLA-DR,而這三個點還每個存在兩個等位基因,有三個來自父親,另三個來自母親,如果要做移植,這六個點中必須有五個以上能夠匹配才可以,在非親屬人群中這個機率非常的低,這就造成了在美國找到一個可移植腎臟的時間需要長達2到3年,甚至更久。一旦確定了可被移植的器官,供體和受體之間還要作進一步更特異的配型試驗(Crossmatch),這又降低了器官移植的匹配可能。

中國人大代表敦促最高法院復議所有死刑案件時稱,中國大陸每年判處執行的死刑犯約有一萬人。受「人死也要全屍」的傳統習俗的影響,中國人一般不願意器官捐贈,同意出賣器官的死刑犯及家屬只是極少數,死刑犯本人或者家屬同意捐贈器官的比例不到5%,無人收殮的比例最多5%。這樣死刑犯真正可以提供器官捐贈的人數每年最多1000人左右。就算是這一萬名死刑犯人的器官統統被活摘用來移植,因為配型和排斥的關係,不是這一千人或者一萬人的器官摘下來就能用,2000年至2005年這6年間進行的41500個器官移植,背後需要四十萬甚至四百萬的潛在供體才能保證這些器官和接受者匹配。這個潛在供體庫就是全國各地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待續)

——轉自《明慧網》,有刪節

(責任編輯:簡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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