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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iPad個資 駭客被判有罪

2012-11-21 16:07 中港台時間|11-21 16:0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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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1日報導】(中央社紐約20日路透電)美國新澤西州聯邦地方檢察官費希曼表示,男子奧恩海默入侵美國電信業者AT&T公司(AT&T Inc)多個伺服器,並竊取約12萬筆蘋果公司(Apple)iPad用戶電郵地址與其他個人資料,聯邦陪審團今天判他有罪。

費希曼(Paul Fishman)表示,新澤西州紐瓦克(Newark)大陪審團判27歲的奧恩海默(Andrew Auernheimer)兩項罪名有罪,罪名為密謀未經授權侵入電腦以及竊取個資。

被告奧恩海默最嚴重可能每項罪名都被判5年刑期以及25萬美元罰金。共同被告史皮特勒(Daniel Spitler)被控同樣罪名,2011年6月認罪,目前正等待法院課刑。

檢察官表示,奧恩海默與史皮特勒是駭客組織Goatse Security成員。

奧恩海默律師艾克藍(Tor Ekeland)表示,奧恩海默已交保,打算在費城第三巡迴上訴法庭(3rd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 )上訴。(譯者:中央社陳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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