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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送修 車主不領回 業者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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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建霖台灣桃園報導)送機車行修繕的機車,部分需留店處置,有些車輛因車主未現身領回,長期留置在機車行裡,造成業者的困擾;由於個資法的實施,縣警局擔心觸法,故是否仍由警方協助針對未領回車輛進行查詢與通知的作業,縣警局已函請警政署轉法務部進行解釋中。

機車維修留店車處置協調問題,21日上午在桃園縣議會召開協調會,桃園縣議會議長邱奕勝親自主持、協調,在聽取機車公會成員、縣警察局交通大隊的說明和解釋後,最後做出決議,日後針對各機車行逾期維修留店車輛將由公會統一後向交通大隊執法組進行備案,並以交通大隊同意備案文為處置憑據,以減少日後不必要的困擾。

縣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林明賢表示,針對留店車是否是贓車部分,店家可以直接上警政署全球資訊網查詢,若是贓車再通知警局偵處;至於由警方協助查詢維修留店車車籍及通車主部分,礙於個資法,縣警局已函請警政署進行解釋。林明賢組長建議公會在車輛送修時應建立車輛維修契約,由車行自行登錄客戶資料,以利後續處理。

林組長提出的建議,邱奕勝議長、黃智銘議員均認為有窒礙難行之處,寄存證信函非機車行所能處置,恐需委託律師,曠日廢時且需花6萬元以上委請律師划不來;至於是否由警方協助查詢維修留店車車籍及通車主部分,恐怕也不會有結果,希望有其他方式可以協助店家解決難題。

機車公會理事長黃暹廷、前理事長黃欽鐘表示,公會再三教育各店家一家要留下車主資料,相關契約也委託陳鄭權律師進行表格確認,但部分留店車仍可能因車主留下假資料、缺少明確的保障;針對警方的難題,他們也表示可以諒解,最後他們提出折衷方案,日後由各機車行把逾期維修留店車輛統一由公會向交通大隊執法組進行備案,並以交通大隊同意備案文為處置憑據,減少不必要的困擾。(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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