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致金:盼法律繼續守護人權
【大紀元2012年11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真香港報導)前香港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現為非常任法官的包致金,在任期間曾處理不少具有影響力的訴訟,因此被評為「法庭的良心」。昨日他獲頒香港大學名譽法學博士時,再次強調法律中人權的重要性,並希望和相信法律會繼續守護言論自由等傳統人權。
現年65歲的包致金,上月24日正式退休,告別終審法院常任法官一職,但並未從公眾視線中淡出。近期他無論是對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謬論的批評,或者對香港法律制度的憂慮,形容「一股風暴前的陰霾正籠罩香港法治」,都讓人警醒。
昨日,他在家人和女兒陪同下,出席港大名譽法學博士授勳,再次成為外界關注焦點。港大宣讀的讚詞,讚揚包致金思想開明,所撰寫的異見判詞比終審法庭任何一位法官為多。他堅持司法獨立,反對人大釋法,全力捍衛人權,尤其重視言論及集會自由,司法評論員稱他為「法庭的良心」。
人權是秉持公義基礎
讚詞提到,對包致金而言,人權是秉持公義的基礎,「套用他本人的話,法律的制定有很多的目的,但沒有一項比宣示、保障和實踐人權更為重要。」而包致金亦強調,人權是不容妥協的。
包致金其後代表3位名譽博士致辭時,亦提到法律中人權的重要性,尤其在對人權的保障,其中有不少可以進步的空間。
他說:「在經由司法程序處理的人權方面,雖說近年來法律確有長足進步,但要走的路仍很漫長。是甚麼推動了並將持續推動這方面的進步?我認為這是來自一個不斷演進及增強的信念:相信有一些最基本的東西,一般人也有資格得到,而這些東西不但可以透過民主進程向政府索求,亦可以透過司法程序而獲得,特別是在民主不彰的地方及時候。」
他說,希望並相信法律將繼續守護如言論自由等傳統人權。「縱使環境有所改變,也能夠因應改變以新的方法守護。」
對法治樂觀但仍須警惕
他會後向傳媒表示,仍然對香港的法治制度感到樂觀,但需要警惕,「我最近發出過一些警告,如果我覺得情況已無可救藥,我便不會費心向任何人作出呼籲了。我認為有一種形勢確實需要留心,但我確信只要人們去關注,保持冷靜、保持警覺,香港的法治便得以維持。」
包致金於1947年在香港出生,1989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法官,於1993年獲擢升為上訴法庭法官,再於1997年升任為終審法院法官。在包致金出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的15年期間,該法院審理的所有憲政案件,他幾乎都曾參與其中。他對工作的熱誠和使命感,廣獲認同,深受業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