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振強:不捨「辦實事」政績遊戲凸顯行政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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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08日訊】快到一年的末尾了,各地年初信誓旦旦公佈的為民「辦實事」工程,也到了有個交代的時候,「為人民交出滿意的答卷」嘛!北京市近日即公佈了2012年「辦實事」進展情況,據言,2012年北京市政府擬辦的35個「實事項目」,4件已經提前完成,其餘31件年底前「竣工」。

仔細審度北京市的這35個「實事項目」,你會發現這裡面有不少的問題。比如,列入「實事」之首的PM2.5問題,不過就是辦成了「明年1月1日起,北京35個PM2.5監測子站定期發佈的PM2.5數據,將分為6檔,同時附帶『說明書』,即監測數據評價。百姓根據評價,即可便捷獲知全市各地的空氣質量狀況」。這樣的一件「布點」工作、基礎性工作,與真正的PM2.5治理還差了十萬八千里,一年了,以這樣的「治理」速度,PM2.5問題猴年馬月才能解決?這難道也算需要一年一度才能辦成的「實事」?這難道也有必要呼呼啦啦地滿世界張揚?

其他的如6號線一期、8號線二期南段、9號線北段建成通車、新增入園名額2萬個、新建、改擴建34所公辦幼兒園等等,是「實事」固然,但皆為不張揚、不政績也要辦理的行政基礎性工作、日常性工作,皆納入「為老百姓『辦實事』」項目,頗令人匪夷所思。

我很佩服第一個發明「為老百姓『辦實事』」這一說法的人,此人必是中國特色的行政天才、政治天才。原本就是日常性、事務性工作,經這麼一包裝、一渲染,一「辦實事」,轉眼即成紮實可見的政績、政績工程。

試問,若沒有這個「辦實事」項目包裝、渲染,這些工作難道就不需要做、就不做了嗎?

「辦實事」的說法、做法,之所以在全國範圍內迅速鋪開,依我看,不是「為老百姓『辦實事』」本身讓人手上癢癢、不為老百姓辦實事就食無味、寢難安,而是,這個提法本身,滿足了政績工程的所有要件——打捆宣傳,一攬子包裝,原本分內的工作,由於名頭的響亮,而有了強烈的需要人感恩戴德的色彩;原本默默無聞的政績,就有了昭告天下知的理由——遑論這其中,究竟還有多少邀功請賞的成分!

「辦實事」有兩個邏輯漏洞,其一,不標榜十幾件、幾十件事情是需要一年一度辦理的「實事」,這些「實事」是否需要辦理?是否需要在年度內辦理、完成?其二,十幾件、幾十件事情為「實事」,其他的事情是否即為「虛事」?該不該辦、要不要辦?「辦實事」方對此不能語焉不詳、刻意忽略。

廣東省委書記汪洋曾言:「人民群眾是創造歷史的主體。追求幸福,是人民的權利;造福人民,是黨和政府的責任。我們必須破除人民幸福是黨和政府恩賜的錯誤認識」。這句話的言外之意為,政府拿著納稅人的錢為民眾辦事情,理所應當,沒有理由辦不好、不辦好。質言之,你拿著我的錢為我辦事,是僱傭與被僱傭的關係。被僱傭者辦成事,不愧對佣金;反之,你辦不好事,我可以不給你錢,可以炒你的魷魚。至於你以種種理由搪塞、諉過,說輕了是不負責任,說重了就是要挾。被僱傭者要僱主感恩戴德,說輕了是矯情,是本末倒置,說重了就是情錯亂倫。

我們不排除舊有行政方式、做法的慣性以及在一些領導幹部心中,一些施政思路、行動原本就不甚明晰——一個突出的表現就是,經常性號召民眾、忽悠民眾,用一些模稜兩可的冷戰時期意識形態及其語彙,作為當今推進工作的昭彰,其吃力、費力、不合體、不合時宜,體現出的,其實是整體行政能力的低下、低效。

各地紛紛公佈「辦實事」項目,不排除有「施壓」的意思——督促下屬部門在年度內,限期完成工作。「辦實事」大名頭、政治色彩濃,屬下自然不敢懈怠。這裡面,體現出的依舊是低下行政效能的捉襟見肘。

可以說,高效、現代的政府機構,做的每一個活、干的每一件事,都必須是「實事」,干虛頭巴腦的事,民眾不買賬、法律不允許。並且,政府機構不需要民眾感恩戴德,也不敢要民眾感恩戴德;他們也不需要邀功請賞——幹的好,並不意味著你能上官發財,根本就沒有必然的聯繫。你當下的職位、當下的薪水,要求你必須幹好,幹不好就是罪過。

「為老百姓『辦實事』」的昭彰與政績遊戲,還是早些謝幕的為妙。辦不辦實事,「老百姓」心裏自有數,他們不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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