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美新法上路 限制電視廣告音量

2012-12-13 20:01 中港台時間|12-13 20:02 更新
人氣 3

【大紀元12月13日報導】(中央社紐約13日綜合外電報導)看電視時遇到廣告,總得拿起遙控器調降音量嗎?美國電視觀眾可能之後不會再遇到這種問題,因為限制廣告音量的新法今天正式上路。

美聯社指出,「平靜法」(Commercial Advertisement Loudness Mitigation Act,CALM)規定廣告音量不得超過正規節目。新法適用於電視公司、有線電視與衛星電視業者。

美國參議院與眾議院其實1年多前就已通過這項法案,不過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FCC)寬限1年的宣導期,讓業者適應新規定。

若有觀眾發現疑似違反規定情形,可上聯邦傳播委員會網站回報。

「匹茲堡郵報」(Pittsburgh Post-Gazette)報導,部分廣告商樂觀其成。1名廣告公司總裁奎利(Melanie Querry)表示:「廣告是我的生命,不過對我來說這個法案施行沒問題,很公平。」

不過她也說:「但我想有些廣告商會不太開心。因為他們認為廣告夠吵,就能吸引更多觀眾。」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