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十二年 相處五個月的苦命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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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15日訊】在結婚至今的十二年生活中,佘鉞和華彩霞這對夫妻歷經牢獄、離別等苦難和種種酷刑折磨,兩人在一起的時間總共不到五個月。以下是華彩霞自述他們的苦命經歷。

我叫華彩霞,和丈夫佘鉞結婚十二年,這十二年間佘鉞被判九年冤獄。我兩次被中共非法勞教:一次是在大連教養院,另一次是在馬三家勞教所。如今我在二零一二年九月份剛剛結束第二次冤獄之苦,在邁出黑窩的那一刻卻沒有見到我的丈夫來接我。從婆婆那得知,他又被中共無辜綁架,聽到這一切,我的淚水禁不住奪眶而出,回想這十二年來我們相知,卻不能相守,在一起的時間僅有一百五十天。

共產黨不是把他抓進了監獄,就是將我弄進了勞教所,他出了黑窩,我進了黑窩,如今我們都已被折磨得半頭的白髮。歷經牢獄、離別等苦難和種種酷刑折磨,不為別的,只因為共產黨容忍不了我們這樣一對信仰「真、善、忍」的年輕人、容忍不了我們這對只想做一個好人、做一個法輪功教導出來的道德高尚的人。

浪子回頭

佘鉞,一九六八年出生,由於父母的工作都是跑往外地的,經常一週只能回家一次,佘鉞從小就由姥姥帶大,老人身體不好,沒有精力嚴格管教佘鉞,這樣致使他養成 了一些不好的生活習慣,整天抽煙喝酒放任自己,還經常酒後駕車、造事。讓家裏人成天提心吊膽的,屢說不聽也不改,沒有規律的生活方式使他的身體糟糕透頂, 父母怎麼勸說也沒有用,無奈中只好由他去了。

幸運的是在法輪大法洪傳那些年,佘鉞接觸到了法輪功,知道法輪功是叫人做好人,通過修煉真、 善、忍可以得到心靈的淨化,從而能達到祛病健身的效果。煉功後他就一下子把煙酒全部戒掉,身體也健康了,就像變了一個人似的,用真、善、忍的標準來要求自 己,用善心對待別人,態度溫和並且對家裏人也非常關心,周圍的人都開始喜歡他也願意跟他交朋友,老人們看在眼裡喜在心裏,原來整天混日子,無所事事的人, 現在能好好工作、好好的生活,不用家人再擔心了,讓老人打心裏頭也有了盼頭。

夫妻雙遭陷害歷經囹圄

一九九九年 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一手策劃對法輪功開始血腥迫害,抹黑式的宣傳、造謠,栽贓、陷害、誣蔑法輪大法,挑起民眾的仇恨,仇視法輪大法,為迫害製造理由,同時限製法輪功修煉者在大陸信仰的自由,剝奪法輪功修煉者煉功的合法環境。面對這無理強制迫害,法輪功學員有上訪的、有向政府部門反映真實情況的,但遭到非法 抓捕,法輪功學員為了讓更多人知道法輪功真實情況就自己寫、自己編排打印真相資料散發,向人們訴說法輪功真相,讓人們不要對法輪佛法有誤解。

二零零零年八月份我和佘鉞在流離失所中領了結婚登記手續,在二零零一年六月正準備舉行儀式完婚。我聽到一個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擔心同修家中被留下的一個四歲的孩子無人照管,想去看看把孩子領回自己家來,沒想到剛到門口就被在那裏蹲坑的警察綁架,送到大連教養院非法勞教,一去就是三年,為了逼迫我放棄信仰,昆明街派出所兩個警察用電棍電擊我的心臟和嘴,電完後一個朋友看見我當時就哭了,她說你的嘴都被電的變形了,他們簡直沒有一點人性。

在大連周水教養院被強制關進小號,小號裡四周都是鐵欄杆,他們將我的兩隻手用手銬銬住成一條直線,用布條將我兩臂細密的捆綁在鐵欄杆上,又將我的頭也用布條綁在鐵欄杆上,再將我的一條腿用力向上搬到與胳膊相平時,再用布條密密的纏在鐵欄杆上,然後把抹布塞進我的嘴裡堵住。警察指使兩個刑事犯狠命的搬我另一條腿,搬起來再放下,然後再搬,當時就聽到骨頭辟啪辟啪響,像要把整個人劈開似的疼,用完此刑,我的四肢好長時間都不會動。強制我十五天連續勞動到半夜兩點,那時只覺得剛躺下五點三十的起床鈴聲就響了,長時間的睡眠不足,使我面色蒼白,兩腿發軟。

佘鉞始終堅持用各種方式向民眾講述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遭 當局多次非法抓捕後走脫,卻被迫流離失所。二零零一年十月,佘鉞被中共當局非法抓捕,隨後被羅織罪名,以「印刷並傳播了一萬張法輪功傳單」為由,被中共法院冤判九年,投入大連瓦房店監獄實施迫害。 沒有想到一心嚮往的家庭生活,我們夫妻二人只能在鐵窗中對月孤望,擔憂著他是否能活著出來,因為我們面對的是種種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中共對法輪功修煉者 的迫害已經失去了道德底線。

佘鉞在大連瓦房店監獄飽經酷刑折磨,還曾被關小號「嚴管」迫害近三個月,受盡酷刑凌辱。長時間用手銬吊銬在鐵窗上並用打火機燒手指等。有一次,他被 惡警扇耳光長達四十分鐘導致兩臉頰處口腔潰爛一個月不能進食,肋骨曾被打斷兩根,腰部被打傷,胸腔呼吸疼痛、困難,飲食難以下嚥,身體被迫害的極度虛弱。

慘遭家破人亡

當佘鉞第一次被抓時,父親正臥病在床,一聽到兒子被抓心痛的落淚說:我不知能不能再見到兒子一面了,就像他父親說的那樣,老人家臨終前瞪大深陷的雙眼,最終也沒能再見上心愛的兒子一眼,帶著遺憾悄然而走。當佘鉞的爺爺奶奶聽到兒子去世的消息,冒著刺骨寒風趕來見上兒子臨終一面,卻發現沒有見到孫子送葬。家人 再也隱瞞不下去說了實情。老人聽後老淚縱橫,慟聲悲呼:「讓我替他們去了吧!」淒慘的聲音令在場之人無不動容落淚。二位老人經不住如此打擊,回到家中相繼病倒離世。之前佘鉞為了躲避抓捕被迫流離失所時,姥姥去世也只能在殯儀館匆匆見上最後一眼。

一年多的時間家中先後走了四位老人,當時我和佘鉞又身在冤獄,家中只剩下母親孤身一人,母親的悲苦可想而知,老母親如厄運灌頂,精神崩潰,兒、媳都是善良、本份的人,卻因信仰真、善、忍屢遭中共當局綁 架、勞教、判刑,遭受凌辱與酷刑折磨。老人聯想到自己父母文革期間無端的被批被鬥,自己為「黑五類」,一生吃盡苦頭,碎裂了的心無人訴說,常常一個人把頭 蒙在被裡放聲痛哭。那時候她說她的心都疼的麻木了,用手掐自己身體的任何一個部位都不感覺疼痛了。

這一次當我再回到家中看到的是被砸爛了的防盜門,到處是厚厚的一層灰塵,家中兩個多月沒有開火做飯了,媽媽說她已不知道餓了。

婆媳相依為命 屢遭探視受阻

二零零四年,我從勞教所回來後,我和婆婆一起頂起這個家,那時的生活只靠老人退休的千餘元維持,還要給被非法關押在瓦房店監獄的佘鉞郵寄費用。佘鉞在監獄九年期間,我在大連教養院被非法關押三年,六年孤身與婆婆生活在一起,對我來說痛苦是難以想像的。每逢年節回到農村娘家,其他姊妹、兄弟都夫妻雙雙回家,高高興興,只有我孤身一人,我只能消失在人們的視野中。此時我會想起在獄中正在受難的丈夫,不知他能否吃飽、是否安康,我抑制不住的淚水潸然而下。善良的父母親始終鼓勵安慰我,說佘鉞是個好孩子,他不是幹壞事被抓,要一定耐心等他回來。

婆媳倆苦熬著漫長的歲月,每天都在擔心著獄中的佘鉞。每次到探望的日子,不管多艱難、天氣多惡劣,我和婆婆都堅持去探望,有一次大雪封路,汽車不通,火車因為人太多也不賣票了,當車進站後,人們一擁而上,檢票人一看人太多,立刻又把門關上,大家都從車窗上往裡爬,我和婆婆在好心人的幫助下也爬上了車,我們珍惜每次能夠見面的時間。因為見了這次,下一次還不知能不 能再見著。從裡面出來的人告訴我們佘鉞在裡面被迫害的不知道能不能活著出來。

二零零五年四月去會見佘鉞時,看到他臉上有腫塊及瘀青,問他臉怎麼了,得知是獄警唆使在押犯人杜剛打的,當說到肋骨都被打斷了時,監聽談話的獄警呂傳貴就大喊,不要講了。事後呂傳貴也向家屬保證再不會出現這樣的事 了。然而事隔一週,家人實在放心不下,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又來看佘鉞,令我們震驚的發現,佘鉞舊傷未好,又添新傷,他的臉上,脖子上傷痕纍纍。這一次我們再沒敢問,流著眼淚離開了。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佘鉞被轉入錦州南山監獄非法關押。二零零八年四月開始監獄強行剝奪家屬探視權。我和老母親每次長途跋涉去探望佘鉞都遭到獄方無理拒絕,他們讓到所在地派出所開不修煉法輪功的介紹信,說佘鉞不轉化不讓家屬接見,每次都只好無奈含淚返回,我和母親更加擔心他在裡面的處境。直到二零一零年十月,冤獄期滿。可在出來的當日,大連「六一零辦公室」還派人到監獄圖謀再次綁架佘鉞,最後在家人及圍觀百姓的一 番斥責中才沒有得逞。

佘鉞回來後,身體極度虛弱不能幹一點體力活,不能工作養家,已年過古稀的老母親心疼兒子九年冤獄所遭受的痛苦,只要人能好好活著就心滿意足了,雖然仍靠她那點退休金來維持生活,但全家人能在一起生活了。至此我心中有了依靠有了港灣,我一個弱女人終於可以歇靠一下,在這個好人處處充滿危險的社會裏,給了我許多安慰。我們正準備舉辦一個簡單的婚禮,可是烏雲總不散去,我們卻僅僅在一起相守了一百五十天。

二零一一年二月,我的工作單位大連弘光公司,因為我修煉法輪功,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強行與我解除勞動合同,並無理扣押我的工資。多次與該公司領導商談無果的 情況下,無奈我求助於勞動仲裁部門維護自己的權益。大連弘光公司領導通關係找人勾結西崗區公安分局、民樂派出所構陷以阻止我。在二零一一年四月六日被綁架至姚家看守所,五月四日又被非法送入撫順羅台山洗腦班。最後送到馬三家勞教一年半。

二零一二年九月份我冤獄期滿重獲自由,佘鉞卻在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再一次被非法抓捕至今被關在姚家看守所。

再陷冤獄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上午,大連秀月街派出所四名便衣惡警在沒說明身份、不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非法劫持了剛在大連優豪特酒店工作不久的佘鉞,並將其借錢買的私家車也一併搶走,佘鉞本職工作就是司機,然而惡警們卻聲稱其私家車屬於作案工具,拒絕歸還。

隨後,惡警到我的家野蠻抄家。本來惡警動用了消防車意圖從窗子闖入,但家樓前場地狹小消防車開不進去,惡警們就動用其它工具砸壞了家中的防盜門,惡警闖入室內後開始翻箱倒櫃,此時正趕上佘鉞的弟弟佘剛回家來探望母親,見此情形,佘剛與惡警們發生激烈爭執,質問其身份,一惡警掏出證件在佘剛面前晃了一下便收起,沒有看清其警號及姓名。惡警們拿出手銬威脅佘剛將其限制在房間的一個角落,趁機非法搶走法輪大法書籍、手提電腦、爬上樓頂強行拆除新唐人電視衛星接收 器、佘鉞已逝父親留下的珍貴紀念品等諸多私人物品。

十二年婚姻 十一年等待

十二年的婚姻,十一年的等待,丈夫九年的冤獄,我又兩次被勞教,一百五十天的相守,連舉辦一個簡單的婚禮都成了奢望。如今回到家中,徒壁四空,一片狼藉,又剩下我和婆婆二人過著煎熬難忍的日子。我們深知自己的親人是好人,毫無罪錯,就反覆多次到派出所、公安分局、中山區檢察院等相關部門,四處求告申冤,但處處遭到推諉搪塞。在無奈的情況下,家裏聘請了正義律師,要用法律手段維護親人和自身作 為公民的合法權益。

經正義律師的再三爭取,現佘鉞的案卷由檢察院已退回到秀月派出所,由於佘鉞的身體狀況,我們提出取保候審,現正在等待中。然而在十一月六日,他們卻再次把案卷送到了檢察院。

制定法律的目的是為了維護正義,一個符合社會正義的法律必然是向善的,無論是警察還是檢察官都需要正義、司法是維護社會正義而存在的,對是非要有清晰的判 斷,以人的良知來區分好法與惡法,也以人的良知來判斷辦案、判案是否正義。從這個意義來說,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準則,也是辦案、審案的最終方法。

我希望我的家庭悲劇不在其它的家庭重演,我也希望能用我們善良的言行,阻擋那些無知的行惡,因為「善惡有報是天理」。法輪功弟子想告訴世人的是希望大家善待大法從而都能得到善報、福報,不想見到任何人因其惡行所面臨的可悲下場。

(責任編輯:丁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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