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12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凌雲都柏林報導)想要索回2008年到今年產生的退稅,納稅人必須在12月31日前申報。
索取返稅的時間期限為四年,即今年年底前可索取最早到2008年的退稅。醫療費可得到20%的退稅;某些特定大學特定課程的學費可得到20%的退稅;得到一大筆年底獎金或遣散費在20萬歐元以上的納稅人也可索取退稅;擁有退休金的納稅人可申報職工自願附加分擔退休金(additional voluntary contribution)退稅;自我僱傭者可申報養老金貢獻(pension contributions)的減免,明年10月31日之前(包括10月31日)的養老金貢獻減免都可以在今年申報。從明年一月起,自我僱傭者向慈善機構的捐款將不再獲得稅收減免。
會計公司RSM Farrell Grant Sparks的合夥人羅裡•米漢(Rory Meehan)提醒納稅人在今年12月底之前「可申報在2008年所產生的醫療費、學費以及服務費等的退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