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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臺灣媒體壟斷 學者:馬總統的職責

【大紀元2012年12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台北報導)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會長、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副教授徐偉群、「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賴中強及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邱文聰27日於立法院召開「防止媒體壟斷,馬總統責無旁貸!」記者會表示, 我們要幫忙馬總統把他的責任看清楚,要求馬總統在元旦文告中表態反對媒體壟斷,並希望政府不要再拿省略掉憲法與兩公約的「依法行政」來缷責。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會長徐偉群指,壹傳媒交易案進行至今,政府部門對媒體壟斷導致損害言論多元性的問題,始終保持迴避與切割責任的態度 。 (攝影:陳柏州 /大紀元)

徐偉群表示,壹傳媒交易案進行至今,政府部門對媒體壟斷導致損害言論多元性的問題,始終保持迴避與切割責任的態度。他說明馬總統應負責的法律基礎。一、《憲法》與《兩公約》要求「各級政府機關」有義務防止「媒體集中,損害意見來源多樣性」。二、壹傳媒交易案法律問題之核心正是「媒體集中,損害意見來源多樣性」。三、馬總統應依《憲法》與《兩公約》,採取具體行動,承諾並確保主管機關對壹傳媒案處理結果,絕對不會造成「媒體集中,損害意見來源多樣性」。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賴中強呼籲,馬總統應站在國家元首的立場,積極處理即將對台灣言論自由與民主體制重大傷害的壹傳媒併購案 。(攝影:陳柏州 /大紀元)

賴中強說,台灣在面對中(共)國的時候,如果媒體集中在特定與中(共)國政商關係良好的財團手中,這樣不只傷害台灣的言論自由,事實上已經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危害。他指,兩岸關係與國家安全正是憲法上馬總統應該負責處理的事務,他應該站在國家元首高度積極處理即將發生的對台灣言論自由與民主體制重大傷害的壹傳媒併購案。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邱文聰表示,壹傳媒併購案不單是媒體產權的問題,而是媒體言論集中化之後,對台灣社會各層面帶來的影響 。(攝影:陳柏州 /大紀元)

邱文聰表示,馬政府公布的國家人權報告書已清楚點明「財團以雄厚資金及各種方式不斷擴大媒體版圖,將嚴重導致媒體所有權集中化的不良結果」,但馬總統在日前國家人權報告英文版的發表會上,竟作出「媒體產權問題,法律已有明確規定」的回應。邱文聰說,大家都明白壹傳媒併購案,不單只是媒體產權的問題,而是媒體言論集中化之後,對台灣社會各層面帶來的影響。他指,馬總統既然已經對憲法宣誓效忠,憲法底下的相關法律就必須要去執行。

近千名學生及數十個公民團體11月29日走上街頭,表達反對媒體壟斷、要公平交易、保障閱聽權益、即刻舉行聽證會、拒絕言論集中等訴求。(攝影:陳柏州/大紀元)

台灣壹傳媒交易案是自2008年中國時報集團賣給台灣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之後,台灣媒體界另一宗大型的媒體併購案。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將台灣壹傳媒出售給買方包含五大股東,除了旺旺蔡家、中信辜家和台塑王家外,第四方買家為龍巖董事長李世聰、第五方買家為台灣產險董事長李泰宏。其中,台塑、中信和旺旺個個在中國早有龐大投資或積極搶進中國,有的主要獲利更是來自中國,壹傳媒交易案幕後的中國潛勢力昭然若揭。至於龍巖及台產,目前並未發現有轉投資中國情形。

(責任編輯:高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