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假結婚真移民 加拿大推第二招

配偶團聚抵加移民 需與擔保人共同生活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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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3月11日訊】(大紀元多倫多記者站報導)自3月2日,加拿大聯邦移民部宣布,通過婚姻移民加拿大的人5年內無權擔保配偶申請移民之後,3月9日,移民部又推出打擊假結婚第二招,配偶移民申請提出修例,規定被申請來加的配偶,必須與擔保人共同生活兩年,否則可被取消永久居民身份,甚至遭起訴。

移民部週五公布《移民及難民保護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簡稱IRPA)修訂內容,新措施是針對那些結婚兩年或少於兩年、擔保人在擔保時沒有孩子的被擔保配偶,並不適用於所有配偶團聚移民個案。

在新的修例下,由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擔保移民的配偶,在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後,除非被擔保配偶或子女受虐待、疏忽照顧或擔保人去世,否則需要與他們擔保人在合法婚姻關係下一起生活兩年,即「有條件居留權」審核期。

聯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長康尼(Jason Kenney)表示,新措施可進一步完善加拿大移民制度,打擊「假結婚真移民」的詐騙行為。

康尼說:「我們的目標是防止有人利用假結婚作為移民加拿大的捷徑。我在2010年得知一些有關婚姻詐騙受害人的信息,這些受害人在數年後依然沉浸在痛苦之中,他們當時就請我要設法阻止這類行為,以免繼續危害他人。」

「婚姻欺詐是嚴重問題,如果我們不設法制止,情況只會變得更糟,並會影響加拿大移民系統的完整性。」康尼補充。

在新措施下,對那些未能達成上述要求的配偶團聚移民被擔保人,政府將可撤銷其永久居民身份、要求其離境,並且在某些情況下,對其提出刑事控罪。而對於所有合法關係,在兩年期限過後,這些條件將不再適用。

移民部新聞稿表示,澳大利亞、美國和英國均有針對婚姻欺詐的一些條款,加拿大若沒有類似措施,會助長這類非法活動。

自移民部提出嚴打「假結婚真移民」的改革意見後,新移民與婦女倡導人士擔心,新規定不利家暴受害者。對此,IRPA修訂案也包括保護家暴受害者條款,對受擔保配偶一旦遭虐待(包括身體、心理、性或者財務)或疏於照顧情況,只需要提出證據並經警方認定,可豁免兩年「有條件居留權」限制。此外,施虐者並非一定是擔保人,也不一定要與受擔保配偶住在一起。

上述新措施將刊登《加拿大憲報》(Canada Gazette)網站,政府將對新措施展開為期30天的公眾諮詢。

康尼:中國及印度是假結婚移民最嚴重國家

加拿大這幾年來一直被婚姻移民造假所困擾,除了受害人抱怨外,政府也花費大量資源去處理這些假婚姻帶來的後果。

康尼曾對媒體表示,中國及印度是假婚姻移民最嚴重的國家。2009年,通過加拿大駐香港領事館申請婚姻移民的拒簽率高達48%。加拿大政府後來發現一些主要在中國南部的網絡,向駐香港領事館遞交了數千份偽造的婚姻移民申請。

在印度,加拿大官員發現一些夫妻的臉被圖片處理軟件放到婚禮的照片中。政府要求申請人提供更大的照片後,發現在旁遮普市,一些婚禮操辦機構提供假的婚禮服務。

按政府提供的數據,2010年約有46,300個婚姻移民申請個案,其中16%的申請因各種原因被拒絕,很多拒簽的理由是發現有關係不誠實的證據,其他的理由包括犯罪記錄、安全及健康問題。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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