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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當中共打手 愛國同心會長挨告滯陸

法輪功學員在臺北101大樓景點向中國遊客展示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展板。(攝影/宋碧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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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3月28日訊】(新紀元週刊267期,記者趙芷菱臺灣報導)被臺灣媒體及外界指為「中共在臺打手」的中華愛國同心會,其會長周慶峻及其他三名成員日前被臺北地檢署依刑法強制罪起訴,3月7日首次開庭審理,主嫌周慶俊竟無故滯留大陸,未出庭應訊。若一直傳喚不到,法院依法將進行通緝。

愛國同心會成員暴力攻擊臺北法輪功學員案,日前被臺北地檢署依刑法強制罪起訴,3月7日首次開庭審理,主嫌同心會會長周慶峻滯留大陸,也沒向法院請假。當天出庭的臺灣法輪功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8日接受央廣專訪時表示,周慶峻經傳喚不到未出庭,其他三名被告則對法官坦言周慶峻滯留大陸未歸。若周慶峻一直傳喚不到,法院依法將進行通緝。

中華愛國同心會會長周慶峻等四人,2010年4月18日在臺北101大樓前,公然以暴力攻擊陳建仁等三名法輪功學員,案發將近兩年,日前臺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並提出起訴。

朱婉琪表示,預料主嫌周慶峻是有意不出庭應訊而避走大陸,他主導愛國同心會成員做出這些傷天害理攻擊法輪功學員的惡行,必須負起民刑事責任。

朱婉琪還表示,他們還將針對周慶峻利用同心會網站惡意攻訐誹謗法輪大法以及大法創始人、誹謗臺灣法輪大法學會會長,提出民事訴訟。

愛國同心會攻擊的事件有多起

臺灣民眾遭遇愛國同心會攻擊的事件,此案不是特例,早在2001年,周慶峻就曾領一幫人襲擊當時受理興票案的律師莊柏林。

2003年11月,旅美中國大陸異議作家曹長青因發表支持臺獨言論,深夜在下榻的圓山飯店遭到周慶峻等四人圍毆。曹長青表示「他們四個人就這樣按著我打,臉上挨了幾下,胸口這邊也有幾下,完全是中國紅衛兵那一套,似乎在開什麼鬥爭會,用那些字眼,說不到幾句就打你一下……」事後周慶峻被判20天拘役。周慶峻本名周慶鑽,1970年代前由廣東偷渡到香港,後來來到臺灣並入籍中華民國。

同年8月,時任中華民國總統的李登輝在榮總接受心導管手術,愛國同心會連日叫囂「送終」,還和李友會成員大打出手。對此,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灣文化研究所教授李筱峰表示:「仇恨人到如此地步,人家生病了還去唱衰示威,這本質真的很不足取。」

愛國同心會的另一位重要會員蘇安生,也是警方熟知的人。

2008年6月,請辭的駐日代表許世楷前去拜會前總統陳水扁後,正要離開時,被民眾嗆聲,甚至遭遇愛國同心會的成員動粗。今日新聞網當天報導,「看清楚了嗎,這位氣焰囂張的男子先是混在人群裡,冷不防用左肩狠狠撞了一下許世楷右背,一向很紳士的許世楷這下被惹毛了……」報導最後說:「天不怕地不怕,凶到不行,他是愛國同心會成員蘇安生,就算許世楷再有爭議,就算再不苟同,但動了手有理也變無理。 」

同年7月,陳水扁到臺北地院出庭,蘇安生在人群中趁隙踹陳水扁臀部,造成其薦椎骨折,逞兇後還大肆在電視上示範暴行過程,並公開宣稱要擺擂臺,後疑遭人以暴制暴,被兩名不知名男子分持鐵棒和木棍打傷。蘇安生(當時年66歲)因攻擊許世楷、陳水扁兩案,被依傷害以及妨礙名譽罪,合併量處三個月有期徒刑。

依警方資料,蘇安生出生於越南,有殺人、偽造文書和竊盜前科,自稱是愛國同心會的「特勤組組長」。17歲開始混幫派,曾持刀殺死知名藝人唐琪17歲的弟弟,被判刑12年,60歲以後,幾乎每天都會到愛國同心會報到。

愛國同心會消息靈通 不可思議

2008年3月,爆發西藏抗暴事件,愛國同心會至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踢館,並指責他們為「分裂祖國的分子」。

而長期以來關注西藏人權運動的好萊塢影星李察基爾,曾在十幾年前來臺展出他在1993年首度(也是至今唯一)獲准進入西藏時所拍照片的攝影展,愛國同心會也去鬧場。

臺灣圖博之友會會長周美裡表示:「愛國同心會像黑道一樣近距離叫囂,並以暴力破壞現場,當時我們真的都嚇壞了。民主自由的臺灣竟然會發生這種事,讓李察吉爾等外賓留下很不好的印象,李察吉爾也從此拒絕受邀來臺。」

周美裡說,愛國同心會的消息非常靈通,讓人覺得不可思議。他們人很少、消息卻蠻靈通的,少數幾個人卻能夠在臺灣造成這麼大的迫害,等於是中共在臺灣的一隻手的感覺。

近年來愛國同心會不時在法輪功講真相的各景點出現,大聲播放誹謗及汙衊言詞,和中共在大陸迫害法輪功的手法如出一轍。其支持中共的鮮明立場,經常被外界形容為「中共的在臺打手」。

同心會遭質疑 強力的政治金錢運作

愛國同心會成立於1993年李登輝執政時期,為一直接表態支持中國統一立場的政團,成員以老一代的華僑或大陸逃往臺灣的「反共義士」為主。該組織經常開著宣傳車到處播放愛國歌曲,常會拿出中共五星旗揮舞(常見的是宣傳車同時出現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及五星旗的現象);支持北京的《反分裂法》;在中共國慶日,於總統府前揮舞中共的五星旗。

陳雲林來臺時,愛國同心會的宣傳車高掛五星旗遊街,有民眾謔稱:「愛國同心會不是很愛拿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代表國家意識,今天陳雲林來臺灣,國旗怎麼不在了?……真是看不下去了!」

在臺民運人士蔡陸軍表示:「同心會這些人,我在臺北、臺中、高雄都有遭遇過,帶頭的幾乎都是那五、六個人,其他就是請來些工讀生;與帶頭的一位聊了些話,他說大陸是如何好,我回說,那就去好的地方發展,何苦在這待,靠搞這個呢?沒想,他回了一句讓我無法理解的話:『唉呀!回大陸去咋討生活啊!』讓我很是錯愕!他這邏輯觀很混亂,所以據我判斷,他們應該是在強力的政治運作下、甚至在金錢運作下,不是發自內心、自願的行為。」

對於愛國同心會表現暴力的現象,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灣文化研究所教授李筱峰認為:「愛國同心會有些人表現是『無知』的愛國行為,其絕對的專制主義、沒辦法容納多元聲音,背後有中共在支撐,明目張膽傾向北京政權。」

他又說,有人認為不要主張臺獨就不會被報復。真的嗎?「六四天安門前的學生,沒有人主張臺獨,卻遭機槍坦克伺候!法輪功的學員,也沒有人主張臺獨,卻成千上萬人遭拘禁,許多人在獄中被迫害致死、或遭活體摘取器官!」

司法獨立 民之所向

對於愛國同心會在101大樓前暴力攻擊法輪功學員事件,案發近兩年方才偵結,李筱峰表示,罪狀很清楚,不可能偵察那麼久,在民主、自由、平等、法治基礎下的司法不該有所袒護。

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也表示贊同,根據證據及案情顯示,並不是那麼複雜的案件,照理不應該拖延近兩年才偵結。

國立政治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李酉潭表示,感覺愛國同心會是立場很「紅」的團體,雖然臺灣是自由民主的社會,但必須在法治規範之下行使權利,不能藉以攻擊、詆毀他人,否則就須負法律責任,而且司法應該保持中立的原則「該辦要辦,司法中立不代表不作為,該作為、要作為,才叫做中立。」

嚇阻惡人 維護善良

法輪功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表示:「中共以江澤民為首的迫害勢力團體一直延伸到海外,這幾年來在美國、香港、澳洲、新加坡等國家和地區,也包括在臺灣的景點,都有中共打手騷擾法輪功學員的情事發生,所用策略是暴力騷擾跟言詞辱罵,愛國同心會是中共把暴力謊言延伸至海外的縮影。為了制止事態延續、影響國家民主法治尊嚴,甚至妨害陸客明白真相的機緣,因此受害法輪功學員提出刑事告訴,也是給那些意圖利用民主自由為幌子,恣意散佈謠言、攻擊誹謗之徒,起到嚇阻、不再行惡的警示作用。」

臺灣圖博之友會會長周美裡表示,過去愛國同心會做過這麼多破壞自由的行為,司法從來沒有採取任何行動,法輪功堅持把事情追查下去,才促使地檢署提出起訴,這是非常重要的里程碑,也希望司法能真正秉公處理,讓為中共代言的勢力能有所警惕。◇

本文轉自267期【新紀元週刊】「焦點新聞」欄目
http://mag.epochtimes.com/b5/269/105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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