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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朱稚清台北報導)親民黨15日質疑離島電價的差額補貼由台電吸收不合理,約有4成虧損是因為補助離島電費。對此立委批評,離島電價造成台電虧損新台幣533億餘元,政府不先把錢還給台電,卻要漲電價,非常不合理;經濟部長施顏祥16日則回應,因為離島人民要照顧,價差虧損也是由政府補貼,補貼來源可從法制面、經營面再做檢討改進。
施顏祥16日出席立法院經委會備詢時表示,離島的發電成本較本島高,但電價與本島相同,本島一度電平均成本約新台幣2.8元,澎湖約8元以上,金門是10元以上,馬祖是14元左右,中間存在價差,但為照顧離島居民,電價跟本島一樣,每年價差約40、50億元間。
親民黨總召李桐豪說,政府欠款要台電吸收再轉嫁到國人身上,根本不合理;況且台電內部評估調漲電價1成1即可在八年內攤還虧損,現在政府卻漲了1成4,根據統計,此舉可讓台電明年獲利178億元,是以弭平虧損為幌子,藉機超額溢漲,從人民口袋多掏錢。
另外,台電以高價向民營電廠買電也是導致虧損的原因之一,台電公司向投資成立的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的民營電廠(IPP),包含森霸、星能、星元及國光所購電價每度達3.72到4元,高於向民營電廠購電平均價3.58元,也高於台電自行發電2.89元。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就指出,台電用1千多億元向民間購買來的電,多於備載容量,根本就用不到,不懂台電為什麼要浪費錢買用不到的電,最後還要讓老百姓負擔。
施顏祥也針對電費的定價重新說明指出,台電自行發電1度為2.89元,民營電廠發電1度則是3.58元,貴了0.69元,成本問題一直以來都存在,未來會與行政院合作討論,尋求一個改進的解決辦法。◇
(責任編輯:趙姿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