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5月11日訊】廣東河源連平縣牛嶺水林場侵佔牛嶺村民山林,造成村民生活特困我們是連平縣陂頭鎮李坑村牛嶺營仔、田心、石示下、彎子、水口、坳頭、下山等七個村民小組村民,國營牛嶺水林場在牛嶺範圍所育苗造林的全部林地共16000畝依法均屬牛嶺水大隊七村民小組所有,事實依據有:一是持有五三年348號和347號《土地證》,座落、地名、四至準確;二是由縣人民政府頒發1986年第0059122等8份《山林權證》;三是持有 1967年二市二縣一鎮一場《關於牛嶺水林場交接有關問題處理方案》;四是在牛嶺水林場未辦場之前進行一直在該山場種植、撫養、砍伐,辦林場期間參於經營,被林場挑剔後糾紛一直持續,具有充分管理事實。國營牛嶺水林場無任何合法手續佔用我村民林地,嚴重影響了我村村民的生存境況,企盼有關部門實事求是,體察民情,要求國營牛嶺水林場儘快將山林歸還我村民。
國營牛嶺水林場前身是1958年在水洋洞林場的一個小工隊,主要是搞育苗,195 9年原陂頭公社劃給翁源縣管轄,稱陂頭公社與牛嶺村及營仔等七個生產隊(經濟合作社)聯辦。1963年林場又由翁源縣直管為縣辦企業,為翁源國營林場。196 7年陂頭公社劃回連平縣管轄,林場也隨之劃回原惠陽地區林業處管理。1988年河源設市,林場劃河源市林業局管轄。
從開始辦場至l993年間,牛嶺水林場的辦場形式是合作制,由林場與牛嶺水大隊 (七個村民小組)共同合作,以場帶隊的模式共一個合作機構,設林場專業隊l個,農業生產隊7個,經濟上既有有獨立核算,也有相互交割,大隊、護林員、治安員等幹部待遇報酬均列入林場統一供給。
山林權屬糾紛是從1989年開始,國營牛嶺水林場認為該場屬於市林業局直管單位,為不給山權人分配利益,獨享林木變賣錢財,林場單方將原辦場形式進行變更,將牛嶺村(七個村民小組)從林場中完全剝離並不負責牛嶺村任何補償,因而引起糾紛。
國營牛嶺水林場依據1964年7月《國營牛嶺水林場設計任務書》、1979年林場自製的所謂「版圖」(即地圖),在種植林地鏟了防火界為由意圖從牛嶺水大隊(包括7個村民小組)手中奪走山林。
牛嶺村及全體村民面對強權,曾以書面形式向省入大、省政府、市人大、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反映情況。又在陂頭鎮人代會時由人大主席團的名義提交議案。由於當時上級一直沒有任何的批復處理,牛嶺村民組織了上百人到省上訪,打著「牛嶺人民要生存」的橫幅標語,在途經連平縣城時被連平縣領導攔截說服,承諾會妥善處理。事後連平縣政府牽頭組織調查核實情況,並於l995年2月7日在《連平縣信訪反映》報刊專題報導了,該報導具有真實性、反映性,但有關部門一直置之不理,最終不了了之。
俗話說,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牛嶺村民為了生活下去肯定要通過開荒、砍柴、放牧等方式謀得生存,然而牛嶺村民的幾乎全部山林被牛嶺水林場佔用。牛嶺村民為謀生活的生產經營活動時常受其制肘,更令人氣憤地是,管理區村幹部2名(其中一名中共黨支部書記)、村民小組長1人因常為群眾辯理被林場派出所和縣林業公安分局強行將抓去收容關押,長達半年。
目前林場原種的杉木大部份砍完,而新復墾的林木還未成林,林場大部份員工已分流下崗,只剩下6名場員在場部看守林木、廠房、財產,林地雜草叢生荒廢,林場屬癱瘓狀態。
時到今日,我們牛嶺村民山林被國營牛嶺水林場侵佔,造成了牛嶺上千名村民生活處於水深火熱之中。為了能滿足當代人的生存需要,謀求後代人的生存條件及權利,牛嶺村民將一如既往,團結一致,繼續通過各種途徑進行維權,以表明我村民誓要爭回原屬我村民山林的決心。
最後,牛嶺村民七個村民小組懇請廣大網友關注此事,盡早解決我村民林地被佔用的問題,爭取早日將山林歸還我村民。
廣東省河源市連平縣陂頭鎮李坑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