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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酒駕葉少撞死人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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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30日電)涉嫌酒駕撞死人的男子葉冠亨,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今天依酒後駕車肇事致人於死罪嫌起訴,具體求處最高刑度有期徒刑7年。

以下為全案大事記:

–民國101年4月25日,葉冠亨涉嫌在高雄市區酒駕,先追撞垃圾車,再波及路過的李姓婦人,造成李婦與葉男同車的陳姓友人當場死亡。

–101年4月29日,李婦的許姓丈夫疑因傷心過度猝死,夫婦倆留下8歲孤女。

–101年4月30日,許姓夫婦倆留下8歲孤女新聞經媒體披露後,加上葉冠亨在臉書上炫富和未出面道歉,引發網友連日撻伐。

–101年5月3日,葉冠亨與葉母在就醫住院的高雄長庚醫院,透過媒體鏡頭向被害人家屬和社會致歉。

–101年5月7日,葉冠亨出院搭乘救護車由葉母陪同,到高雄地檢署出庭應訊,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並限制出境和諭令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葉冠亨原計劃到高雄榮民總醫院住院遭拒後,到三民區友人住處養傷。

–101年5月8日,被害人家屬接獲葉冠亨打電話道歉,表示願意接受法律制裁。

–101年5月10日,被害人許家家屬將透過律師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賠償告訴,求償約1200萬元。葉冠亨回高雄長庚醫院回診,對媒體詢問被害人家屬求償約1200萬元一事不回應。

–101年5月11日,葉冠亨同車死亡陳姓友人的父親,痛批葉冠亨道歉無誠意,希望檢方聲押葉冠亨。雄檢表示加快偵辦腳步。

–101年5月28日,雄檢召開偵查庭,傳喚被害人家屬,死者陳岡逸父親當庭要求檢察官聲押葉冠亨,防範他棄保潛逃。

–101年5月30日,雄檢偵查終結,依酒後駕車肇事致人於死罪嫌起訴,並具體求處最高刑度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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