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門事件40週年 影響至今 改寫美國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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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徐清風綜合報導)40年前的6月17日,美國發生轟動國際的政治選舉醜聞—水門竊聽事件,美國總統尼克森選因此被迫下台。「水門事件」的調查,凸顯了聯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審查權獨特的平衡和監控能力,同時也從此改寫美國政治勢力版圖,其影響持續至今。

促政府向公眾公開會議和記錄

據《今日美國》報導,水門事件帶來了積極的一面,公眾和媒體更加仔細的檢查公眾人物的背景,並導致政府將會議和記錄向公眾公開。

水門事件之後,美國政府分別通過了陽光政府法、政府道德法、總統記錄法。

其中陽光法案要求政府機構除了例外情況,所有的會議向公眾開放;政府道德法案要求公共官員披露他們的財務狀況、僱傭歷史,對遊說行為進行限制;總統記錄法要求記錄總統所有的文件。

愛荷華州的信息自由委員會的前執行秘書、德雷克大學新聞系退休教授史全之(Herb Strentz)說,「目前仍有一些政府官員認為,公眾不能處理這些信息。」

他認為,為防止將來再次出現水門事件,開放文件記錄和會議是不夠的。「你必須讓人們參與,」「他們必須投入精力,他們必須投票。這樣會有效。」

對競選資金的影響

水門事件一度導致對競選捐款資金進行限制。

據《華盛頓郵報》報導,羅傑•威滕(Roger M. Witten)在曾在「水門事件」的特別檢察官辦公室工作,現在處理有關WilmerHale紐約競選資金案件。他說,我們不得不從水門事件中吸取教訓—金錢使得整個系統腐敗。

檢察官報告顯示,到1975年以前, 32個個人和19家企業被定罪或認罪違反了競選捐款資金,這些包括家喻戶曉的名字,比如明尼蘇達礦業和製造大亨Goodyear,美國航空公司的Northrop以及海灣石油公司以及菲利普斯石油公司等。

作為對水門事件的回應,美國國會後來修訂了1974年的聯邦選舉競選法,對捐款和開支限額進行限制,創建了聯邦選舉委員會(FEC),創建總統競選的公共融資制度。不過最高法院很快根據法雷奧自由言論推翻一些開支以及其他的限制措施。

1990年,出現了一系列的對政黨的沒有限制的「軟錢」捐款。2002年,參議員約翰•麥凱恩(R-Ariz.)和和羅素法.戈爾德(D-Wis.),禁止無限制的對政黨捐款進行限制,對廣告實施新的限制,並試圖限制資助自己的百萬富翁的參選人的影響。

不過,其中的很多規定,2010年最高法院予以否決。

這些裁決導致超級委員會(PAC)和一些其他團體的壯大發展,一些富人也更容易在政治上沒有限制的進行資金投入。

不過,活動家弗雷德•韋特海默(Fred Wertheimer)表示悲觀,他認為水門事件以及秘密政治獻金現在已經回來,「最高法院的想法—讓金錢流入政治系統,這不會導致腐敗,這是荒謬的。」

(責任編輯:林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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