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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反欺凌法通過 華社稱反對繼續

【大紀元2012年06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高雲林多倫多報導)備受爭議的安省反欺凌13號法案(Bill 13),6月5日在省議會以65票對36票通過表決。法案因提出的措施包括兒童性教育及強制同性戀與非同性戀聯盟在校結社等,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這是去年10月省選自由黨組成少數黨政府後,通過的第一個法案。新民主黨表決支持,36名保守黨省議員投了反對票。

  

安省保守黨黨魁胡達克(Tim Hudak)指責自由黨政府使用有爭議俱樂部名字,以遮人耳目,迴避談論安省經濟面臨的主要問題,包括損失了數以千計的製造業就業機會。

  

他表示,校長有權否決命名學生俱樂部,「我們的立場是校長和家長們以及學校委員會一起管理學校,而不是和學生(一起管理)。」

  

華人社區團體亦多次抗議表達強烈不滿,爭取政府放棄議案。面對這一結果,加拿大華裔參政同盟秘書長徐振偉對記者說:「我感覺很無奈,我覺得這個法案是不應該通過的。」

要求尊重 反對不公平待遇

徐振偉表示,抗議該法案不是歧視或打壓同性戀學生,也不是反對學校實行反欺凌,而是要求法律公平,學校欺凌行為不僅一種,而法律單單保護某一方面的活動,使其他團體遭受不公平待遇。

  

他說,該法案侮辱了族裔價值觀,對家長、教師和教育委員決定的權利缺乏尊重,學校成立團體需通過一定程序,一級一級向學校申請才行,法案規定容許在校內設立同性/異性取向學生聯盟,他們可以省略這些程序,而校方也不能反對,校方的決定權被剝奪,對其他團體來說也很不公平。

過早性教育 不利兒童身心發展

徐振偉表示,法案中過分重視性取向教育,會不利於不成熟兒童的身心發展和正確價值觀形成。

  

他說,小孩太小了,心理和生理上沒有成熟,什麼是同性戀、雙性戀都沒有概念,在學校進行這類反對傳統觀念的性教育活動,會模糊他們對男女的定義,甚至可能小孩會因為好奇,自己想去嘗試變換性角色或發生性行為,會造成嚴重後果。

華社:繼續反對

徐振偉表示,該決定令很多人對這屆政府很失望,他們可能會進行一些行動,如下次大選時不再支持這個黨,「讓他們知道,他們不理民意的話,就會在這方面失敗的。」或者,家長讓小孩在校園裡穿上漂亮的衣服,寫上「我不是同性戀」,以示抗議。

  

他說,雖然法案已經通過,但不會放棄,會繼續反對,鼓勵那些反對的人們共同想辦法,看怎樣應對,或發動民眾向法庭申請訴訟。

  

為保護同性戀學生免受欺凌,省府擬定了13號議案,包括尊重不同種族、膚色、信仰等的學生;尊重不同性取向的學生和組織;容許及支持在校內設立同性戀學生聯盟;向四歲以上 學生灌輸性取向、六種性別等性知識教育;不允許家長反議案提出的反欺凌政策。

  

B-13去年11月在省議會通過了一讀,到今年4月19日止,在二讀階段已經歷了8次辯論。三讀通過後,該議案將於今 年9月在全省所有公校以及天主教學校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