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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書案 Google盼速判

2012-07-28 18:35 中港台時間|2013-03-14 23:0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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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8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27日法新電)Google今天請求美國1家法院,將Google大規模圖書掃描計畫的冗長訴訟案了結。Google宣稱,圖書掃描「不能取代」書籍本身。

美國科技巨擘Google在辯詞中指出,Google Books計畫應被視為在著作權法規範下的「合理使用」,法官應作出對Google有利的判決。

Google向紐約聯邦法院遞出的逕行判決聲請狀中說:「Google Books為人們提供一個比較有效率的新方式,以找到他們有興趣的書籍。」

Google表示:「這個工具不能取代書籍本身,讀者還是必須前往書店買書或向圖書館借書,才能閱讀。Google Books其實只是以書卡找書的重大進步而已。」

Google Books計劃迄今已掃瞄了2000萬本以上書籍,其中屬沒有著作權保護的公版著作,公眾可在網上免費閱讀;至於受著作權保護的書籍,則Google提供搜尋資料庫,以展示書籍內容摘要。(譯者:中央社周永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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