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敵律師 陸最高法擬出陰招整人引反彈

【大紀元2012年08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報導)近日,中共最高法院關於新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徵求意見稿在網上曝光,部份規定備受爭議,法院對違反法庭秩序的律師可以直接處罰一年以內禁止其出庭訴訟,並禁止訴訟參與人在網上直播庭審內容。此意見稿立即引發律師界的反彈,質疑法院直接處罰律師是越權行為。

新刑訴法將在明年1月1日起執行,中共公檢法等部門開始醞釀根據新法修訂各自與刑事訴訟有關的規定或司法解釋。報導稱,最高法院於7月30日下發全國法院徵求意見,並將於年底正式發佈該司法解釋。不過,該徵求意見稿還沒有對外公開。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徵求意見稿第249條和第250條關於法庭秩序的規定引起律師界強烈反應。第249條規定,「訴訟參與人經人民法院許可,攜帶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等辦案工具入庭的,不得使用其錄音、錄影、攝影或者通過郵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報導庭審活動」。

第250條規定,「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嚴重違反法庭秩序,被強行帶出法庭或者被處以罰款、拘留的,人民法院可以禁止其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內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身份出席法庭參與訴訟。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是律師的,還可以建議司法行政部門依法給予停止執業、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等處罰」。

對此規定,北京律師李和平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表示,很多律師在微博上發表了意見,都認為這個解釋是非法荒唐的,它會使中國目前一再倒退的法制狀況倒退得更快、更猛,特別是刑事審判的法庭上,檢方和辯護權利不對稱,法庭不平衡會更加劇。最高法院通過所謂的司法解釋行使了立法的權利,這樣非常不妥當,會使整個體制的架構平衡受到破壞。

廣東律師唐荊陵表示,這個規定對律師做了很多不合理的限制,在中國,律師職能發揮就很小,現在法院直接處罰律師,進一步對律師作用進行限制,確實是很荒唐的。

最高法院關於新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徵求意見稿在網上曝光後,在網絡上引起律師界的強烈反彈。有民眾表示,律師更怕法院了,誰還敢說真話。

湖南廣濟律師事務所律師曠子華表示,最高法擬規定法院可直接懲戒律師如成為現實的話,將為中國的法治進程畫上「完美」的句號,等同於向全世界宣佈徹底進入人治時代!

術洪軍律師團隊評論表示,最高法擬規定法院可直接懲戒律師,勢必會有嚴重的後果,比如司法腐敗更加嚴重、律師對於刑事案件的辯護權被限制、案件無法得到公正的審理、律師的權利隨意被素質低下的法官迫害等等……律師的辯護權將受到干擾,律師也無法公正地為犯罪嫌疑人進行辯護,這將是司法的倒退,必將會引起新一輪的司法腐敗和法制文明的倒退。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霍亮表示,中國現行的司法解釋制度實際已淪為兩院一部獨立於立法機關之外的二次立法制度。最高法院在對法律進行解釋時,經常越權將人大授予的司法解釋權濫用為立法權,今聞最高法擬以司法解釋形式規定法院可直接懲戒律師,臭名昭著的勞教制度尚未廢除,又一違反現代法制原則的惡法即將誕生,中國法制的希望何在?

福建泉州朱振燦律師表示,最高院閉門造車,卻謂之為徵求意見稿。該解釋僭越了司法行政處罰權,法院擴權對律師進行處罰,司法部、全國律協對關乎律師職業環境的解釋居然不作出任何回應。該條款在解釋第250條,真可謂是二百五條款。

北京市首信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楊學林表示,最高法用司法解釋來限制律師,其實是一種很傻的自宮行為。當律師被打壓成呆若木雞,辯護席上鴉雀無聲時,控方將一家獨大,公、檢的那些烏七八糟的東西將如入無人之境,法庭將更加虛化,法官完全成了擺設。到那時,誰還把你這個所謂的居中裁判者放在眼裏?

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表示,最高法擬規定法院可直接懲戒律師,求關注,求擴散,這種禍害律師的行為堅決不能通過,希望同仁們一起反對這種違法行為。

廣東中山張廣闊律師表示,荒唐、可笑、而又神奇的國度!不知道我說了這句話也要停止我執業呢,這是法治的嚴重倒退。

安徽「律師人生軼事」表示,最高法擬規定法院可直接懲戒律師,在本以無任何權力的中國律師脖子上再套一條繩索嗎?不如乾脆取消律師職業好了!

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律師丁海濱律師表示,這幫人腦子昏掉了,看能橫行到何時?

(責任編輯:徐亦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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