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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大立法 台教育部聽地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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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6日電)教育部社會教育司副司長黃月麗表示,是否另立專法規範社區大學發展事項,將聽取各地方政府意見後再評估。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林佳龍、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陳學聖跨等黨派立委提出社區大學促進及發展條例草案,催生社大專法。

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北部辦公室主任羅珮菁受訪表示,各地社大發展已日漸完善,應有法源地位。

她說,目前社大發展遇到的問題包括地方政府預算編列不一,而社大每個學分費約新台幣600到1000元,相較其他終身學習收費標準偏低,經費來源不穩定;場地部分,借用國民中、小學或高級中學晚上閒置空間。

羅珮菁表示,更大的問題是房租調漲沒一定標準,只要有其他團體出高價,可能面臨沒地方上課窘境。

黃月麗受訪說,目前社大管理,地方政府可選擇自辦或委託民間團體辦理,且各縣市政府都訂有自治條例或管理條例規範社大經營,中央部分則有終身學習法的法律授權。

她說,教育部研擬修正終身學習法,全面評估社大未來發展與相關措施納入修法考量,至於是否另立專法規範,將再聽聽各地方政府意見後再評估。

終身學習法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推展終身學習,提供國民生活知能及人文素養,培育現代社會公民,得依規定設置社大或委託辦理;其設置、組織、師資、課程、招生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各級政府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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