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指南

李亞倫律師移民法律問答(二十)

【大紀元2013年12月12日訊】(紐約訊)I-134表簽署人要對醫療費負責嗎?

●問:我岳母準備把她的旅遊簽證延長6個月,希望我提供I-134經濟擔保書。我擔心如果她在美國期間出現嚴重的健康狀況,可能需要大的治療,這要花很多錢,這種情況下我需要支付這筆醫療費用嗎?

李律師:I-134經濟擔保書是沒有約束力的,它只是一個承諾。所以不會因為你簽名提交了I-134表,就要你為岳母留美期間的醫療賬單負責。

和美國女孩結婚生子後 如何合法呆在美國?

●問:我來美國9年了,我和母親以及3個兄弟姐妹一起來美國。我從5年級開始上學,到10年級時輟學。輟學幾個月以後,我和一個美國女孩生下了一個兒子,此後我們一直在一起。我兒子現在2歲,我想申請夢想法案,但需要有普通高中同等學歷證書(GED),但我沒有辦法做到,因為我不能不工作。我是否有其他途徑可以合法呆在美國?

李律師:如果你合法入境而且和美國女孩結婚,你可以不離境,並在美國申請調整身份為永久居民。如果你不是合法入境的,若與這位美國女孩結婚,你可以申請I-601A行政豁免,然後她為你提交一些文件。具體操作是:她為你提交I-130申請,在I-130獲批以後,你提交I-601A臨時豁免申請,豁免你非法居留美國。如果你可以證明你離境將會給你太太帶來極度困境,移民局可能會批准你的申請,在等待批准期間你可以繼續呆在美國。你的I-601A豁免被批以後,你可以開始領事館作業部份,並回母國領事館面談。如果一切順利,你只需要離境6週左右就可以回來。你也可以等待綜合移民改革的結果,目前這一法案在眾院受阻。

非公民有陪審義務嗎?

●問:我不是永久居民也不是公民,我的簽證過期並逾期居留。我接到陪審義務信,我回信推說自己英語不好。今天去郵局時拿到一封信,信中說我不履行陪審責任的理由被拒絕,只有法官能判定我拒絕陪審責任的理由是否成立,所以我必須去當陪審員,服務期從9月23日開始。我當時沒有在回信中標明自己不是公民,沒去報到當陪審員,我想知道接下來會發生甚麼?

李律師:根據你的情況,我建議你寄一封信並附上證據,說明你不是美國公民。只有美國公民可以擔任陪審員,而且也沒有法庭會願意讓非公民來擔任這一項重要職責。

H-1B簽證接受飛行訓練

●問:我持H-1B簽證,是否可以接受飛行學校或當地機場提供的飛行訓練(課程)?

李律師:對於H-1B簽證持有人接受飛行學校或當地機場提供的飛行訓練(課程),我想沒有任何限制。但我不能保證你接受飛機訓練不會引起一些機構的注意,尤其9/11以後美國對此很警惕。

(責任編輯:艾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