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庭判例和行政裁决(12/3~12/6)
【大紀元2013年12月12日訊】(紐約編譯報導) 二法庭駁回愛吉保險的起訴 電站毀壞與7WTC公司無關
9.11時,位於WTC旁邊的7WTC建築倒塌,導致聯合愛迪生的電站毀壞。聯合愛迪生和保險公司對7WTC業主提起訴訟,認為後者的失職導致建築倒塌。地區法庭和第二巡迴法庭都認為,7WTC的倒塌與業主失職與否無關,因為「任何建築都不可能牢固到抵擋9.11式的攻擊」。
9.11發生時,世界貿易中心(WTC)北塔倒塌時,壓倒了位於旁邊的世界貿易中心7號公司(簡稱「7WTC」),在連續燃燒7個小時以後,7WTC公司倒塌了,壓倒了聯合愛迪生公司(Con Edison)的電站,電站位於7WTC公司建築下方。聯合愛迪生公司的保險公司愛吉保險,和聯合愛迪生公司一起提起訴訟,起訴7WTC公司,認為因為後者的失責導致了建築倒塌。第二巡迴法庭認為,聯合愛迪生公司和愛吉保險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無法證明是由於7WTC公司的失職導致了建築的倒塌。而且,二法庭認為不管7WTC失職與否,都無法阻止建築倒塌,因為任何建築都無法牢固到抵擋9.11式的攻擊。所以,第二巡迴法庭確認了地區法庭的裁決,拒絕了愛吉保險和聯合愛迪生公司的上訴。
案件名:愛吉保險訴世界貿易中心7號公司(Aegis Insurance Services, Inc. v. 7 World Trade Center Co.)
案件編號:No. 11-4403-cv,第二巡迴法庭2013年12月4日裁定
吊橋故障導致船隻耽擱 橋主不負責連帶經濟損失
哈德遜河上的吊橋出現故障,導致美國石油運輸公司的拖船耽誤了2天半,美國石油運輸公司要求償還損失。地區法庭和第二巡迴法庭根據聯邦法庭判例,認為航道所有者不負責連帶產生的經濟損失,本案件應當予以撤訴。
美國石油運輸(American Petroleum and Transport,簡稱APT)是一家從事水路運輸石油產品的公司。2011年3月,APT在通過哈德遜河時,因為紐約市運行的一座吊橋(佩勒姆橋)出現故障,導致APT的拖船和駁船無法通行,耽誤了2天半的行程。2012年5月,APT公司對紐約市提起訴訟,認為行程耽誤導致了接近2.9萬元的損失。2012年10月,聯邦地區法庭基於聯邦最高法院在1927年的一項裁決(Robins Dry Dock & Repair Co. v. Flint,275 U.S. 303),同意了紐約市政府提出的撤訴要求。聯邦最高法院1927年的裁決形成了一條通用的規則:除了物理損害之外,航道所有者不負責連帶的經濟損失。
第二巡迴法庭認為,因為這一規則在海事領域長期使用,已經形成慣例,所以在國會進行修訂之前,必須遵照。因此,第二巡迴法庭確認了地區法庭的裁決。
案件名:美國石油運輸公司訴紐約市(American Petroleum and Transport v. City of New York)
案件編號:12-4505-cv,第二巡迴法庭2013年12月6日裁定。
TCPA相關集體訴訟 需依照聯邦法律辦理
2012年,班克對獨立能源集團有限公司(Independence Energy Group LLC,簡稱IEG)提起訴訟,指認後者在2008年3月19日到2012年3月19日之間,在電話中使用機器製作的聲音或者是預先錄好的聲音推銷產品和服務。班克根據《電話消費者保護法案》(Telephone Consumer Protection Act,簡稱TCPA)提起集體訴訟。美國聯邦紐約南區法院認為需要裁決的事項不明確,而且根據紐約民事法規,禁止對法定損害進行集體訴訟,所以對本案予以撤訴處理。班克將本案上訴到聯邦巡迴法庭,第二巡迴法庭認為,根據此前判例(Giovanniello v. ALM Media, LLC),如果聯邦《電話消費者法案》訴訟發展為集體訴訟時,應當根據聯邦第23號民事程序辦理,州法律並不適用。所以,第二巡迴法庭把案件發回重審。
案件名:Bank v. Independence Energy Group LLC(班克等訴獨立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13-1746-cv,第二巡迴法庭2013年12月3日裁定。
警員內部投訴屬公務 不受第一修正案保護
哈根1998年開始為俄勒岡州尤金市(City of Eugene)警察局工作,2004年起加入K-9部門,並經常與特警隊一起執行危險任務。自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尤金市警察局特警隊經常發生警員因槍支走火受傷的事情。哈根加入警局以後,槍走火傷人的事情仍然持續發生,因為擔心自身的安全狀況,哈根和其他警員向上司提出投訴,他的上司艾強(Tom Eichorn)對此很生氣。2007年6月初,時任警察局長雷納(Robert Lehner)叫停特警隊的工作,以解決警員安全問題,直到2008年初特警隊才開始恢復運作。但警局在槍支管理上並沒有出台任何新的措施。
2008年5月底,艾強警長通知哈根,說他被轉出K-9部門,併進入新的巡邏組。艾強告訴哈根,他之所以被轉出K-9組,是因為哈根成為投訴警員的代言人,並且反復從事消極不服從的工作。不過,艾強警長的決定被雷納局長推翻,因為哈根的評估報告很正面,而且他在執勤過程中沒有任何不好的表現。此後,艾強開始上報哈根表現不好的地方,並和新任局長克恩(Peter Kerns)一起,最終將哈根轉出K-9部門。
哈根最後將尤金市告上法庭,認為侵犯了他的第一修正案權利,案件進行了陪審團審判。2012年3月,在聯邦地區法庭,陪審團一致同意,認為哈根已經證明了自己的第一修正案權利受到了侵犯,並裁定哈根有權獲得5萬元補償,以及20萬的損害性傷害賠償。第九巡迴法庭推翻了聯邦地區法庭的決議,並指出哈根作為一名警員,對警察局事務提出的上訴屬於公務,不是私人言論,所以不受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
案件名:哈根訴尤金市(Hagen v. City of Eugene, et al.)
案件編號:No. 12-35492,第九巡迴法庭2013年12月3日公佈。
收入頗豐卻二十年不報稅 以金券代工資逃稅被查獲
案件的發端是由於卡哈里不正常的報稅,國稅局官員哈伯(Jared Halper)發現,儘管卡哈里(Robert Kahre)的生意獲得可觀的收入,但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他的企業從來沒有付過企業稅和工資稅,卡哈里本人從1991年以來也沒有付過個人所得稅。哈伯經過調查發現,卡哈里外派勞工到不同的企業,並以黃金券或黃金片的形式給勞工發工資,但是在收到黃金券或黃金片之後,員工馬上就可以用這些黃金換成裝有現金的信封。根據哈伯的調查,卡哈里有從銀行提取現金來支付員工的工資的記錄,在2002年1月17日到2001年10月31日期間,卡哈里共提取了近2,410萬用於支付工資。哈伯認為,卡哈里通過這種方式共逃稅接近200萬元。
卡哈里被聯邦地區法庭判犯有偷稅等罪行,案件上訴到第九巡迴法庭,後者確認了地區法庭的全部裁決。對於卡哈里提出的替換檢察官的要求,第九巡迴法庭認為,只有當存在「明顯和確信的利益衝突時」,才可以換檢察官,而卡哈里無法證明存在明顯和確信的利益衝突,所以不能更換檢察官。
案件名:美國訴卡哈里(United States v. Kahre)
案件編號:No.09-10471,第九巡迴法庭2013年12月5日公佈。
(責任編輯:艾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