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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祭重罰 台逃逸越勞現自首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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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9日電)移民署苗栗專勤隊近來接獲許多越南籍逃逸外勞自首想返鄉,專勤隊指出,除年關近外,越南政府修法重罰也是重要原因。

一名越南籍阮姓男子今天穿著一身皮衣勁裝、圍巾,頭髮吹整有型,出現在移民署苗栗縣專勤隊,若非主動表示「想要自首」,一般人可能看不出他是逃逸外勞。

無獨有偶,昨天在竹南派出所也有打扮時髦的「潮男」逃逸外勞現身,向員警說要自首。

28歲的阮姓男子指出,在台灣工作3年,存了新台幣近百萬元,但很辛苦,快過年了,「不想再流浪,想要回家」。

苗栗縣專勤隊分隊長古聖通表示,年關將近,每到年終自首的逃逸外勞人數都會增加,但「今年人數特別多」,光是最近3天就有20餘人,其中曾經一天內10多人上門。

古聖通指出,這些越南籍外勞多半年輕,穿著打扮自然較為入時,賺夠了積蓄也算是「衣錦還鄉」;不過逃逸越勞主動自首,除了為返鄉過年外,「避免回國遭到重罰」可能才是主因。

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勞工管理組指出,根據越南政府修訂的勞動相關行政處分規定,越南勞工在海外工作若非法逃逸遭遣返,將增罰8000萬至1億越南盾,約相當於新台幣10餘萬元。

這項法規自今年10月10日起生效,但有3個月緩衝期,也就是在明年1月10日前主動投案者可免於受罰,專勤隊研判這就是近期之所以會出現逃逸越勞「自首潮」的原因。

根據移民署專勤事務大隊統計,單單12月至今全台逃逸外勞自首人數逾400人,雖無法細查越南籍人數,但較往年同期至少成長40%。

移民署苗栗縣專勤隊指出,逃逸外勞遭查緝到案和選擇自首最大的不同,在於前者必須強制收容,後者只需留下聯絡地址仍可自由活動,只要證件齊全、有能力繳交裁罰金額、購買機票等,即可迅速搭機返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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