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公民毆打致死 鳳城公安局不予立案
【大紀元2013年02月08日訊】信訪人自然情況;關淑珍,女、1967年9月30日出生,滿族,個體工商戶,住所遼寧省鳳城市中華委十二組(電話13941583046)。從2002年開始關淑珍為了完成父親遺願幫助父親索要被鳳城市某官員侵佔的『民心解困房』還有2009年本人租用鳳城市步行街攤位和鳳城市綜合執法局發生糾紛,被其工作人員打傷住院、因這兩件事關淑珍不間斷的向有關部門申訴、信訪,雖然最終得到了解決。但得罪了某些官員,他們利用手中掌握的權力,伺機報復,2012年6月4日關淑珍的丈夫【孫斌】無辜被毆打致死,一起命案公安機關不但不立案偵查,卻接連發生一系列不可想像的事件,令人費解。為此、關淑珍到有關部門申訴、信訪,都沒有解決問題、特整理這份綜合材料,呈報有關部門以求問題解決。
一、關淑珍幫助父親索要房屋和本人經商被打傷,維護權益的艱難歷程
關淑珍的父親關吉祥【2011年6月22日病故】於1947年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曾任第40軍123師班長,參加大小戰役無數次、包括遼沈戰役、塔山阻擊戰,因作戰英勇、多次受到嘉獎,1955年復員後分配到鳳城棚礦當井下工人,曾榮獲遼寧省勞動模範稱號,工作期間因工受傷被鑑定為九級傷殘,於1987年退休,但住房一直沒有解決也未享受到文件規定的離退休待遇老人艱難度日。
2001年鳳城市進行『民心工程』建設,按文件規定關吉祥符合條件,可以解決住房,經申請和民政局調查後,沒有給與解決。2002年鳳城市又搞了『解困樓』工程、關吉祥雖平了個高分,但還是沒有得到住房、就此事數次到民政局要求查閱相關文件都被無理拒絕,因關吉祥年歲已高又多病纏身,關淑珍就此事不間斷地到有關部門申訴、信訪、並於2009年將相關文件拿到手,經查才得知父親應得的房屋被鳳城市某官員侵佔多年。
2009年端午節前,關淑珍臨時租用鳳城市步行街露天攤位7天從事小本生意,鳳城市綜合執法局收取了租金900元在做生意時;局長王顯斌帶領20多人親自指揮、野蠻執法、其中13名工作人員參與打人將關淑珍打傷住院治療。
以上兩起事件發生後在十餘年時間裏,關淑珍不間斷地申訴、信訪、花去各項費用8萬餘元,最終有了結果2012年3月兩件事情一併給予解決,鳳城市以政府救助形式給付補償款20萬元,由關淑珍辦理了各種手續領取了補償款。
二、關淑珍申訴、信訪,得罪某些人物、使其丈夫招來殺身之禍
2012年6月4日17時50分、關淑珍的丈夫【孫斌;因被害死亡】駕駛自家麵包車去蘇華苑浴池洗澡、走之前買好了燒雞約了朋友洗浴後在家一起吃飯。當日19點55關淑珍接到一個電話、自稱是鳳城市中心醫院的醫生說你丈夫孫斌已經死亡、現在中心醫院搶救室、關淑珍接到電話立即趕到了現場,發現孫斌身體僵硬肢體多處受傷並有瘀血現像眼睛睜得很大、表情痛苦,關淑珍當即要求醫生組織搶救但醫生說孫斌在拉到醫院前就已經死亡了,關淑珍立即向110報警並質問醫生;人已經死亡為甚麼還要接到醫院、為甚麼不報警、死人是從那裡拉來的、當時醫生未做出任何解釋,關淑珍又接著打了3個報警電話,鳳城市公安局來了3名警察,簡單瞭解一些情況後告訴關淑珍;這是刑警的事,我們管不了,現在刑警已經下班了隨後一走了之。無奈關淑珍又數次撥打110報警電話之後來了兩名法醫、簡單的照了幾張像、告知關淑珍這是平常事私了吧、要是屍檢排號得幾個月、你靠不起之後就走了,這期間中心醫院的兩位醫生發生了爭執;一位醫生對另一位醫生說;人已經死亡為甚麼還拉回來、不報警、另一位醫生說;我拉來你就搶救啊,從出警的警察、法醫及醫生的語言可以看出事情並非簡單;孫斌不是正常死亡,是遭到謀殺後拉到中心醫院的。
2012年月5日,關淑珍到鳳城市公安局要求立案偵查並遞交了屍檢鑑定申請書,但公安局既不立案,也不給屍檢,並於2012年7月27日向關淑珍送達了不予立案的決定,關淑珍亦不服向丹東市人民檢察院申訴,在見一位姓王的檢察官時問我第二次屍檢還是這個結果怎麼辦、關淑珍說繼續屍檢到糾正過來為止,隨後於2012年11月22日向關淑珍送達了複查決定書,又繼續維持了複查決定。
三、公安機關不給立案卻發生了警察和死者家屬搶奪屍體的惡性事件
2012年6月5號;關淑珍讓中心醫院開具孫斌死亡證明遭到拒絕,當時屍體停放在中心醫院,鳳城市公安局鳳凰分局副局長艾龍帶領警察控制屍體,強行拉走、說把屍體拉回鳳山分局解決問題,關淑珍表示同意,但剛拉走500米又不讓拉了要抓關淑珍上警車、關淑珍沒有上車,副局長艾龍對其破口大罵(有錄像)之後又將屍體拉到了鳳山分局,局長左秀林卻讓把屍體拉走、不同意在鳳山分局解決,並說願往那拉往那拉、因此事殯儀館工作人員和警察吵了起來,後來將屍體放到了路上。艾龍說;人死在鳳城浴池你們去找鳳城浴池吧;我們不管了,無奈我們只好把屍體抬到鳳城浴池。當日13時許公安局動用警察近100多名強搶屍體準備火化【以前鳳城發生過此事】因關淑珍和家人及親屬、圍觀者極力阻攔沒能搶成,但公安機關沒有就此罷休,當日18時許又調集100多名警察第二次搶屍體關淑珍奮力阻攔因警察太多,關淑珍將汽油澆在了身體上準備自焚才使警察停止了行動,馬上問關淑珍有甚麼要求;關淑珍說要死亡證明並要求做屍檢鑑定,公安局表示同意並當即給了關淑珍3萬元錢,後將屍體拉到了鳳城市殯儀館存放,至今沒有火化。屍體拉到殯儀館的第二天左秀林局長找到孫斌的哥哥對其做思想工作要求將屍體馬上火化,但是關淑珍堅持死因未查清楚前不能火化、使陰謀未能得逞。
四、公安機關不按刑事案件程序組織屍檢、卻按民事案件程序委託屍檢和鑑定、並大作文章
2012年6月6日關淑珍向鳳城市公安局遞交了屍檢申請書,但拒絕接收、因此事關淑珍向丹東市紀委、政法委、公安局;申訴反應問題,6月24日接收了屍檢申請、同意屍檢,一般非正常死亡接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己組織屍檢並不收取費用。但鳳城市公安局委託中國醫科大學司法鑑定中心對孫斌屍體作了檢驗又對死亡原因做了司法鑑定並按民事案件鑑定的,鑑定中心直接向關淑珍收取了鑑定費用一萬七千五百元。給開收據數額為一萬零四十元。並且還不給關淑珍屍檢報告原件。
司法鑑定中心在鳳城市殯儀館對孫斌屍體進行瞭解剖,於2012年7月4日作出了【2012】毒撿字第F JI04號法醫毒物檢驗報告書、排除了因飲酒導致發生的死亡。2012年7月15日作出了【2012】毒撿字第769號毒物藥物分析檢驗報告排除了因使用藥物和毒品導致發生的死亡,2012年7月26日作出了【2012】病鑒字第FA2303號法醫病理鑑定意見書,鑑定意見為;本例孫斌符合因患有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及冠狀動脈肌橋形成,發生急性心肌缺血導致循環障礙而死亡。
關淑珍對司法鑑定書有異議,於2012年12月28日向鳳城市公安局遞交了補充鑑定申請書要求對孫斌死亡原因、身體受傷形成的原因、身體受傷與造成死亡的因果關係進行補充鑑定,2013年1月7日司法鑑定中心【2012】病鑒字第F2303號補法醫病鑑定意見書補充說明、補充說明如下:
1、死亡原因同前
2、身體受傷原因、根據損傷的形態特點符合鈍器外力作用所致說明以上部位曾受到鈍器外力作用。由於以上損傷缺乏致傷物的特徵性形態改變,故無法確定具體的損傷形成方式。
3、身體受傷與造成死亡的因果關係、本例所受損傷為表皮剝脫、皮下及淺層肌肉出血,損傷程度較輕、範圍較局限、同時未檢見內部器官的損傷改變、不能構成本例死因、根據委託單位提供的現有材料無法確定本例死因是否存在誘因。
不難看出,屍檢報告是正確的、排除了孫斌飲酒和用藥導致的死亡、是非正常死亡,但司法鑑定意見書和補充說明存在不當之處,迴避問題,對鈍器傷和死亡之間的因果關係不出意見【從法醫和警察在電話爭吵中可以分析出鑑定遭到干擾】有悖職業道德。
五、孫斌死亡後人格受到侮辱、關淑珍及家人遭到恐嚇、威脅。
出行被跟蹤、監視、電話被監聽、電腦被監控、各方面人士出面想私了解決。
在孫斌死亡的第二天,鳳凰分局教導員;郭剛說孫斌是在鳳城浴池吃性藥導致的死亡;勸關淑珍不要屍檢說丟人、給孩子留點面子,鳳城市政法委書記說孫斌是自己摔傷的,並向丹東政法委匯報時也說孫斌是吃性藥死的,那段時間簡直是流言蜚語,對一位死者毫無根據、不負責任的亂說;給關淑珍及兒子的身心造成極大傷害,在家人和朋友面前抬不起頭。
至2012年7月7日關淑珍出燒烤攤之前那段時間,自己在家裏時、經常有陌生人到關淑珍的住處威脅、謾罵、甚至用刀撬房門。
關淑珍在出燒烤攤時,發現經常有無牌照車停在附近,走到那裏跟到那裏,進行暗中跟蹤從2012年10月25號開始、鳳凰分局教導員郭剛公開說;派;近50多人好幾台車監視關淑珍行蹤,開始明跟,用車追蹤,就連在野外上廁所時都不放過一邊站著兩個警察。在十八大期間關淑珍去丹東市;東港、樟島【旅遊區】朋友家住鳳城市公安局警察跟蹤形影不離、開車追關淑珍家的麵包車,晚上麵包車擋風玻璃被砸、輪胎被扎,更有甚者,有一天派四名警察強行入室監視,為限制關淑珍出行,公安局採取這些措施導致關淑珍心臟病復發兩次;住院治療【但自屍檢報告發到互聯網後不再跟蹤】。
為達到全程控制關淑珍的目的關淑珍本人,兒子、及【雙目失明】的老母親的電話從孫斌死後到現在一直被公安局監聽電腦網絡被監控,關淑珍的身份證也被掛到了黑名單上,完全失去了自由80多歲【雙目失明】的到老母親接警察打來的電話受到恐嚇得病住進了醫院。
因孫斌死亡、在安徽上學的兒子不得不退學回到了鳳城,但經常受到威脅,向公安局報警,且提供甚麼人威脅的錄像、都不給立案,令人不解的是;在上述這些行為進行的同時社會各方面人士談私了;公安局有關人員談私了解決;法醫說私了算了,有些人跟關淑珍的朋友談私了;問要多少錢有陌生人多次跟關淑珍的兒子談同意給200萬元私了,這些都被關淑珍回絕。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一些知道孫斌死亡真相、但被花錢打點之後誰也不敢幫忙管事了。
六、艱難的信訪歷程及所見所聞
孫斌被毆打致死後,這半年時間裏關淑珍先後多次到鳳城市、丹東市、遼寧省;公安、檢察、政法委、人大、紀檢委、信訪局等部門信訪、遼寧省人大說;進京上訪就抓你、教養你。
孫斌之死在遼寧省得不到解決,關淑珍前後4次進京到國家信訪局、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不接見也不收材料】之後又多次寄送材料,但自今未得到答覆。
七、在關淑珍到公安機關要求立案和向相關部門申訴控告的過程中,其所見所聞令人深思;
1、這起案件報警地域應歸鳳城市公安局鳳凰分局管轄,但鳳山分局出的警,孫斌死亡第二天鳳城市公安局鳳山分局警務公示欄中20多名警察的姓名和照片其中7名警察的姓名和照片被拿掉,不知去向。
2、關淑珍要求鳳城市公安局對孫斌做屍檢鑑定、跪在地上要求見公安局長楊曉東,但卻視而不見。
3、孫斌死亡之後關淑珍找有關部門要求立案和屍檢期間、鳳城市公安局長楊曉東、鳳城市檢察院長范某突然調走去別的地方任職。
4、新任鳳城市公安局長王爾烈上任後,關淑珍要求見他、他不見、無奈關淑珍在樓下堵到了他話還沒等說;王爾烈說就不立案愛那告那告去、他的秘書說你天天告不殺你殺誰,你的上訪材料都在我手裡就不給你立案、上車就跑。
5、向丹東市檢察院申訴時檢察官看過孫斌的屍檢報告後說孫斌被捆綁過,身上有痕跡。
6、中國醫科大學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報告作出前法醫向關淑珍套話問你看到孫斌時身上穿的衣服嗎、關淑珍說穿的衣服,又問孫斌家人是否有心臟病史;在做補充鑑定時一名法醫和鳳城市公安局警察打電話時爭吵了起來且吵的很凶。
7、2012年10月5日,關淑珍在丹東市委門前,被鳳城市一群警察跟蹤;一名警察罵關淑珍『操你媽你媽逼』你丈夫就是我們打死的你願那告那告,關淑珍馬上找丹東市紀檢委和丹東市督察支隊控告卻沒有理睬。
8、孫斌駕駛的麵包車被打開過、車內物品被翻的亂七八糟;公安機關不組織偵查、導致第一現場被破壞。
9、公安機關接警後不保護第一現場、不去調取監控、告知關淑珍鳳城浴池已被查封、但卻正常營業。
10、公安機關告訴關淑珍去法院按民事案件起訴卻不能說明起訴誰及起訴的事實和理由。
這些所見所聞都是關淑珍親自看到和聽到經歷到的公安機關就是不予立案這說明了甚麼、能不令人深思嗎?
綜上;這份材料所反應的七個方面的問題均屬事實,關淑珍願用人格保證沒有虛假成分。孫斌屬於非正常死亡,公安機關當時就應該立案偵查;司法鑑定意見書補充說明,能證明孫斌身體受傷部位是鈍器外力所致、是被毆打導致的死亡,公安機關應改正不予立案的不作為行為。由於公安機關的不作為行為使關淑珍不得不向有關部門申訴、控告花掉巨額費用,致使生意不能正常經營,兒子中途退學經常受到恐嚇、威脅,每天生活在提心吊膽的環境中,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精神受到極大痛苦、據此懇請上級機關領導為關淑珍一個弱女子的無助處境伸一把手,啟動相關程序督促遼寧省鳳城市公安局對孫斌死亡給與立案。
具體訴求如下:
1、立案偵查孫斌的死因懲辦凶手並給付應得的賠償金。
2、追究鳳城市公安局和相關人員【包括涉案的其他部門和人員】不作為、亂作為的責任及帶來的一切後果、包括;影響生意損失、兒子退學損失、申訴、信訪產生的費用,關淑珍及母親住院費用,鑑定費用及精神損害撫慰金。
以上訴求理應得到法律的幫助,讓死者九泉瞑目、讓生者心甘。
此致
信訪人:關淑珍
(責任編輯: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