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志峰:慈善立法不能為強制捐款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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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3月04日訊】慈善總會力推慈善立法:每人捐一筆工資做公益。全國人大代表、中華慈善總會榮譽副會長周森27日做客人民網強國論壇,與網友在線交流「如何提升慈善公益事業的公信力」。周森指出,慈善立法勢在必行。只有慈善立法了,我們所有的國民才會弘揚它,一切按照慈善法律進程來做。慈善立法甚麼概念?每個人的工資,必須要有一筆錢進行慈善公益,就象現在納稅一樣,超過3,500多少稅,超過5,500多少稅,要按照法律的程序。

慈善=扣工資,並且還要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來?周森副會長真是太有才了。如果真如他所願,則中國的慈善機構再也不必擔心郭美美一類的醜聞來影響「收入」了,必將躋身效益最佳的「黃金行業」之列。

其實,雖然以前強制捐款並未「入法」,類似現象卻久已存在。相信很多中國人都有過「被捐款」的經歷——今天這捐款、明天那愛心,一級一級壓任務,最後都要落實到人頭上。例如,湖南長沙縣曾強制教師每天捐款1元,「捐款」甚至成了工資單上的「固定一項」,讓人感歎「被時代」的「無與倫比」。獻愛心當然是好事,可「被捐款」的滋味卻並不好受,尤其是三天兩頭「被捐款」誰都受不了。不知情的人往往會被眾多的慈善場面深深感動,但又有誰想得到,這其中有多少是強扣的工資撐起的「門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捐贈應當是自願和無償的,捐贈人有權決定捐贈的數量、用途和方式,受贈人應當公開接受捐贈的情況和受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和接受社會監督。」假如慈善立法扣工資,豈非有悖「自願」原則?本該自願的捐款變成了強制,本該發自內心的愛心變成了攤派。如此強制捐款,完全背離了慈善的應有之義。

面對確需幫助的人和事,相信很多人都不會吝嗇愛心,都願意伸出援手。扣工資捐款,看似簡單、快速、有效,其實是對愛心的褻瀆,不僅不能收到預期的效果,還會引起人們的逆反心理,得不償失。同時,這種試圖通過立法的形式搞攤派的做法,無疑是特權意識、霸道作風作祟的結果,實質上是對合法財產的一種變相侵害。如果慈善領域存在的「被捐款」之類的亂相得不到根治,愛心和慈善事業早晚會因此而被糟蹋得體無完膚。慈善確實需要立法,但立法的初衷應該是完善慈善體制、加強對慈善機構的監管、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而非為強制捐款保駕護航。

——轉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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