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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洛哥針對性侵加強修法

2013-03-07 22:04 中港台時間|03-07 22:0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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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梅玉約翰尼斯堡7日專電)非洲北部摩洛哥即將修法。過去,只要入監服刑的強暴犯願意迎娶未滿18歲受暴者為妻,即可獲釋出獄。如今,政府將取消這條法令,讓長期抗爭的婦權團體感到欣慰。

「南非聯合新聞社」(SAPA)今天引述摩國司法部長拉米德(Mustapha Ramid)表示,新的法令可望於近期內在國會通過,它將更加保護受性侵女性,包括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判處10年徒刑,及強暴未成年少女最高可判處30年徒刑等。

去年3月,當時年僅16歲的摩國少女費拉里(AminaFilali)在放學回家途中遭到同村男子性侵。

事後,費拉里被要求下嫁強暴她的男子以便保持自身清白,同時讓該男子可以依法出獄獲得自由。但她拒絕這種不公待遇,選擇服毒自殺身亡,強暴犯卻依法出獄獲得自由。此事當時震驚全球。

前任「摩洛哥婦女民主聯盟」主席塔里(Rachida Tahri)表示,對於新法表示歡迎,並將更努力督促政府在每1條主要法令中都必須明文規定保障兩性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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