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歌手醫院墜樓 生前疑被男友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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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4月29日訊】去年5月23日晚,南京大廠醫院住院部一名女病人神秘墜樓身亡。女死者名叫娜娜,曾是娛樂場所的駐唱歌手。網絡盛傳她因為感情糾葛被男友李某毆打入院,又被李某推下樓,更有傳聞稱她墜樓前曾遭性侵。日前,李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在南京六合區法院受審。

女歌手醫院墜亡 傳男友是凶手

墜樓案發生在去年5月23日晚,起初並沒有引起媒體關注,直到5月27日,大陸各大門戶網站陸續出現大批與此案相關的網貼,才引起公眾關注。網貼稱,南京美女歌手娜娜5月20日被男友李某打傷,入住大廠醫院治療,23日晚,在幾乎沒有意識的情況下從病房二樓窗戶「神秘」墜樓,不治身亡。

其中一則網帖直指李某是凶手,稱李某經常毆打娜娜,在家吸食毒品後頭腦出現幻覺,去醫院把娜娜從二樓窗口推了下去。此後,又有網帖稱娜娜在墜樓前曾遭多人性侵。

但這些傳聞都被警方否定。警方稱,可以認定娜娜系自行翻窗墜樓,排除他殺可能。同時,調查中未發現她曾被性侵。另外,醫護人員可以證實娜娜墜樓前雖身體虛弱,但神志清醒,有獨立行動能力。

李某稱阻止女方自殘時是「誤傷」

今年2月,李某被六合區法院提起公訴。4月28日,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據大陸媒體報導,檢方指控稱,2012年5月11日,李某將剛做完人工流產手術的娜娜接至六合區住處休養,因懷疑打掉的孩子並非己出,李某多次與娜娜爭執,進而持刀毆打娜娜,致其全身多處受傷。5月20日,李某將娜娜送至大廠醫院就診。娜娜全身至少有6處明顯刀傷,還有2處骨折,經鑑定構成輕傷。

李某對娜娜受傷住院及墜樓的事實並無異議,但稱自己沒有主動打人。他稱,20日,兩人再次發生爭執,自己非常鬱悶,但還是去廚房下老母雞湯麵條給她吃。誰知做好後回房間,卻發現她拿著水果刀自殘,自己趕緊上前去奪水果刀,糾纏過程中刀劃了她幾下,並且令她兩次摔倒在地板上。李某堅持認為,自己本意是阻止娜娜自殘,就算傷到她也只是誤傷。李某還兩次表態稱,內心很愛娜娜。

而在庭審問訊筆錄中,李某明確承認打過人,「先用拳頭打了娜娜的頭部,她才拿水果刀自殘,自己又搶過刀來劃了她的右手,捅了她的左腿」。

護工稱死者是自己跳窗 法醫證明死者曾被毆打

陸媒記者在檢方提供的舉證中看到了護工的證詞。護工稱,案發之時,娜娜在衛生間洗腳,李某坐在1號床上,護工在衛生間服侍娜娜洗腳後,返回1號床放盆。就在此時,娜娜趁機從衛生間走到陽台上跳窗。經勘驗,窗台附近有三處腳印和一處指紋,均為娜娜所留。

陸媒報導稱,娜娜做完人流手術出院時,身上還沒有傷痕,跟李某回六合居住數日後,卻帶著一身傷到大廠醫院治療。很明顯,這些傷要麼是她自己造成的,要麼是李某造成的。法醫檢驗後認為,娜娜身上的傷具備他人形成特徵。

當事法醫和專家都表示,娜娜的6處刀傷大多分佈在肢體的外側,比如左側前臂,大腿外側,損傷形態具有明顯的抵抗防衛特徵,這跟自傷有明顯區別;另外兩處骨折都是鈍性暴力直接作用所致,也具有他人形成特徵。

陸媒記者也瞭解到,李某在案發後曾一度跑掉,過了好幾天才去自首。

死者父母透露女兒生前被逼打胎

庭審中,娜娜的父親提到,娜娜並沒有背叛李某,李某冤枉她逼得她打胎,令她非常痛苦。娜娜的母親也當庭指責李某疑心太大,同時提到女兒生前過得並不幸福,因為跟李某在一起之後經常被潑髒水,還面臨著來自李某前妻的威脅。

報導稱,1969年出生的李某沒甚麼文化,但生意做得不錯,據稱案發前在寧夏開有洗煤廠。他自稱是在某娛樂場所結識娜娜,此前有家庭。開庭當天,李某的前妻也出現在法庭上,她毫不掩飾對娜娜全家的厭惡,甚至不顧庭審直接開罵。

娜娜的家屬當庭提出230萬元附帶民事賠償要求,包括50餘萬元死亡賠償金、60餘萬元被扶養人生活費和100萬元精神撫慰金等。他們認為,李某的故意傷害行為是娜娜不幸去世的直接原因,李某應當賠償他們痛失愛女的經濟和精神損失。

由於案情複雜,該案當天並未宣判。

(責任編輯:徐亦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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