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媒拋劉志軍案三大猛料 直指更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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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6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黃清綜合報導)中共前鐵道部長劉志軍的貪腐案最終的判決懸而未發之際,一審終結後官媒發的通稿,倍受大陸律師界和媒體人士的質疑。最近,《財經》雜誌發出深度報告指出,劉志軍貪腐應屬於「團隊合作」;《21世紀經濟報導》亦爆出猛料質疑「哪些高官收了劉志軍的錢?」直指劉志軍背後的更高層人物。

「撈人和買官的錢送給了誰?」

6月17日,《財經》報導披露:劉志軍與其「朋黨」即結成共罪體系。一旦某官出事,就會集體施救,避免同盟土崩瓦解。早在1986年,劉志軍就已開始向下屬「賣官」。體系中各層級都遵循以下原則:向上買官謀求保護傘,從而支撐賣官的運轉;向下賣官和向外尋租乃可保證現金流,繼續買官擴張可賣資源。

6月18日,《21世紀經濟報導》發表文章《成敗劉志軍》再掀起漣漪,資深媒體人,《國際公關》雜誌原常務副主編丁來峰在實名微博發帖質疑:《21世紀經濟報導》今天報導劉志軍的文章,短短一個段落包涵三個逆天猛料:1)4,400萬送給中紀委撈人;2)500萬送給中組部跑官;3)花重金跑官的副部長仍然擔任改制後鐵路總公司的副總。PS:很想知道這兩筆錢共計4,900萬送給了誰?跑官的鐵路總公司副總是哪位大人?

公益人士才讓多吉也質疑:3,000萬賄賂中紀委準備送給誰?劉志軍的辯護律師錢列陽稱劉受賄6,460.54萬中4,900萬不是受賄。其中,4,400萬元是劉指示給中紀委撈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的,500萬是給中組部試圖把現任的鐵路總公司某副總「跑」成接替劉志軍的鐵道部長。請問這些撈人和買官的錢準備送給誰?

港媒︰劉志軍不能不死

6月9日,前中共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貪腐大案在北京第二中級法院審理結束後,庭審前後出現的混亂信息表明中共高層不同政治勢力的博弈。港媒分析表示,劉志軍展現哭功「認罪求不死」這招不可能奏效,「劉志軍不能不死」。

署名柳三禪的作者在香港《東方日報》發表文章稱,劉志軍「認罪求不死」這一招,不可能奏效。習近平、王岐山要是放過他,第五代的反腐新政就全線崩潰。習近平、王岐山一旦被劉志軍的眼淚騙過,往後的反腐就是空話。因此,即便是為了中共的所謂反腐,劉志軍必須死,劉志軍不死不足以反腐。所以說,「劉志軍不能不死。」

柳三禪分析認為,檢方之所以提出從輕處罰,主要是測試社會反應,看其聲淚俱下是否可以獲得社會同情。第二、也是測試「退贓」在量刑中的社會反應。第三、對於中紀委「抗拒從嚴、坦白從寬」原則,也有個交代。

審薄預演 為全面出擊打「大老虎」做準備

現年60歲的劉志軍自2003年掌權鐵道部,一直被認為是江澤民在鐵道部「獨立王國」的代理人,不僅內部自成體系,甚至公檢法俱全,形成一個私密網路。

江澤民當政期間每到地方上視察,乘坐專列都由劉志軍全程陪同,劉志軍因江澤民的「賞識」而在官場一路橫行,據傳他的辦公室裡還佈置有一塊「靠山石」,就是暗示他自己有最大靠山江澤民。

大紀元此前報導,江澤民亦曾對江綿恆赤裸裸的說過︰「鐵道部是個悶聲大發財的好地方」。因此,國家鐵道部,也成為江派弄權撈錢及買官賣官的後花園。劉利用手中的權力替自己與江澤民家族斂財,將鐵通的資產轉給了江的兒子江綿恆。

6月10日,陸媒拋出當局收繳了劉志軍的374套房產,人民幣超過8億元的受賄贓款,然而在一審庭審中遭控收賄、濫權2宗重罪,以及金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4個「特別」的劉志軍,最後被認定的貪污金額只有區區6,460萬元。

按照大陸刑法,貪污10萬元就可以處死刑,劉志軍貪贓款項可以殺千萬次以上。大陸的學者說,如果劉志軍可以不死,中共的貪官就再不會有人被槍斃。

也有北京觀察人士分析稱:劉志軍揹負給薄熙來樹立庭審榜樣的重大使命,因其出色完成任務,特別是最後陳述階段聲淚俱下,無論從表情到感情都達到或者超出了導演的預設要求,從而死刑將被由立即執行到緩期執行,或者無期也有可能。

大紀元此前曾報導,中共江派迫害法輪功的血債幫江澤民、周永康等恐懼失去權力後被清算,一直密謀將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江派唯一繼承人薄熙來推入中共最高權力層,接替周永康成為政法委書記,在伺機奪權後取代習近平,此陰謀最終因為王立軍逃美領館後被全面曝光,引發中共高層政治海嘯。王立軍交給美方的大量秘密資料涉及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證,如何升級薄案成爲習近平手中對付江派周永康等的王牌。

(責任編輯:肖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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