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關注王扣瑪、魏勤 關注上海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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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7月12日訊】日前有消息傳出,上海市閘北區人民檢察院以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對上海維權人士王扣瑪和魏勤提起了公訴。

王扣瑪、魏勤被起訴的罪名是:「尋詢滋事」。據筆者瞭解王扣瑪「尋詢滋事」的情節,幾乎就是舊時代章回小說情節,其大致經過如下;

話說王扣瑪幾天來老是覺得自己有點心驚肉跳,茶飯不香。他獨自仔細想來,自己身體雖說不好,但最近也還算平穩。他思來想去,要麼是那事?原來王扣瑪這幾天晚上睡覺老是做夢,在夢裡他他總是見到自己的老娘,老娘每次都淚眼婆娑的好像要說甚麼,但好像有甚麼也沒說。江南的迷信也好,風俗也好,凡做夢做到已故老人的,都會被看做是老人來託夢。小輩是要有一定表示的,若小輩沒有表示,迷信說是會失去老人在天的庇佑的。王扣瑪原是個沒有受過多少教育的魯莽漢子,迷信和風俗往往是可以決定他行為的前提。所以想到母親託夢,他首先想到是要祭拜。可王扣瑪環視了一下自己所住的小屋,心想我雖沒甚麼文化,但孝道還是懂得。老娘雖已故去多年,可家裏的靈堂我可是常設著,逢時祭奠按時燒紙,一天都沒敢慢待過。莫非這樣也還不行?王扣瑪獨自納悶著,突然一個想法從他心裏跳出來:莫非老娘是要回去看看?原來王扣瑪的母親是上海的動遷戶。他母親就是因為住房拆遷沒有得到妥善安排而走上上訪維權道路,最後在上訪過程中死在街道強制的閘北某個浴室裡。王扣瑪之所以走上維權上訪的道路,就是為了要替母親伸張正義。王扣瑪本就是個衝動類型的人,他立刻想去母親的去世地祭拜母親。於是王扣瑪就找了一些朋友來幫著拿東西,魏勤就是幫助王扣瑪的朋友之一。挑了個日子就去了海寧路母親去世本地祭拜。既是祭拜,那就少不了照片,香燭,祭品,條幅之類的東西。路過的人當然也有駐足觀看的。王扣瑪祭拜過程中 ,遇到傷心之處也難免慷慨激揚一番就是這麼一樁事情,這樣一個過程,幾個月過去了甚麼事都沒有。大陸十八大維穩了,就成了「尋詢滋事」。一個起訴人的罪名了。

現在的問題是,王扣瑪在舉行祭奠母親時,區公安局及當地派出所都有警員和領導在場。祭奠活動既然是「尋詢滋事」的犯罪行為,那在場的有關警員為甚麼當場不制止,不驅散。而是聽任他們「犯罪」。是不是王扣瑪他們的行為根本就夠不上犯罪?
   
何況在王扣瑪他們祭奠活動,也就是所謂的「尋詢滋事」犯罪活動已經實施完成後,很長一段時間也不見有關當局出來抓人。直到十八大維穩了,才想起抓人了。

更不可解釋的是據說在祭奠活動當場還有派出所領導出面,為王扣瑪的祭奠活動指定了活動區域。相信有關當局在指定活動區域時,肯定會考慮周邊的交通及各項治安因素。事實也是,王扣瑪的祭奠活動是在官方指定區域裡完成的,是在海寧路1022弄弄堂內舉行的。在官方指定的區域內完成的活動,事後又被指控「尋詢滋事」。難道這真像律師劉曉原所說「尋釁滋事罪」早已成了一個口袋罪,不明不白的所謂「罪責」都可以往裡裝。
   
我們中國無論是舊道德或新文化,都是弘揚孝道,推崇孝道的。我們真不知,王扣瑪為人子盡孝道,何罪之有?
    
魏勤作為王扣瑪的朋友,在王扣瑪祭奠母親的活動中僅僅是盡了為人朋友的義務,更是何罪之有?
    
發現領導的決定可能產生冤假錯案的,要向上級甚至越級報告,以防悲劇的釀成;明知上級的決定會產生冤假錯案仍予執行,也不向上級報告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最高檢副檢察長朱孝清

從王扣瑪、魏勤2012年10月31日被逮捕到2013年六月二十日被起訴,其中間隔了超長的八個月,我們不知道其間發生了甚麼情況。就王扣瑪一案簡單案情而言,這顯然是有違常理的。我以為在王扣瑪、魏勤一案存在最高檢副檢察長朱孝清所述情況的可能。建議有關當局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

王扣瑪在維權上訪的路上曾遭受冤獄。回到社會上後經有關權威醫院鑑定,王扣瑪是一個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他另外患有嚴重的高血壓症。就是在監獄裡他就曾經因高血壓腦中風而病危搶救過,醫院多次因他的病情而開出病危通知書。

如此一個年將六十的老病人,殘廢人,如今又將被投入監獄,我們不得不呼籲廣大海內外關心中國人權狀況的正義之士,大家都來關心王扣瑪一案。呼籲當局有關人士,本著社會公平與正義,本著人道主義的基本精神,正確對待王扣瑪一案,千萬不要在一次造成冤案。

(責任編輯: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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