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高中生屢欺同學惹眾怒 被18男生群毆致死

人氣 10
標籤:

【大紀元2013年07月13日訊】甘肅省慶陽市正寧縣四中高中生阿偉好勇鬥狠,學校的老師和學生都對他又恨又怕。2009年9月,因為一隻籃球,阿偉多次到該校高三(3)班尋釁、毆打、辱罵多名同學。該班18男生聯手反擊將阿偉毆打致死。日前,5男生被告人被核准從輕改判為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據《蘭州晚報》報導,在正寧縣四中,阿偉稱王稱霸、經常打架,一些老師和學生都怕他。2009年9月開學之初,高三(3)班學生博文等11名學生集資購買了一個籃球。10月10日下午,前不久丟了籃球的阿偉闖進高三(3)班教室,質問學生小曾:「剛才你們用的籃球是誰的?」小曾怯怯地說:「我們班的!」阿偉開始毆打小曾。當晚19時許,阿偉又來到高三(3)班威脅:他與該班每一名學生沒完,還有意將夾在腰部的菜刀掉地上兩次。

10月11日下午阿偉第三次來到該班,質問該班班長「籃球到底是誰的」,班長說是他們班的。阿偉毆打班長,並表示「若想了結此事,集資買籃球的11名學生需每人給他100元錢。」

10月13日17時50分晚飯時間,高三(3)班18名男生恐遭阿偉毆打,均未離開教室。17時55分,阿偉來到教室,勒令大家回到自己的座位。隨後,他不由分說扇了博文兩耳光,忍無可忍的博文猛然上前抱住阿偉的脖子,大喊「打」!教室內其他學生手持凳子一擁而上,直打到阿偉頭部大量出血後才住手。當晚19點10分,阿偉經搶救無效死亡。

案發後,博文、小曾等5名學生被檢察院提起訴訟。因該案是由於阿偉多次前往被告人所在班級鬧事,毆打、威脅學生,引發的傷害行為,阿偉對此有重大過錯。一審正寧縣法院判處五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後,五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檢察院也以量刑畸輕為由,提出抗訴。

2013年7月11日甘肅省法院消息稱,最高法院核准對該案從輕改判,五被告人均改判為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責任編輯:李文慧)

相關新聞
北京中央民族大學維族學生被漢族學生群毆
組圖:廣州大學城發生群毆事件  場面失控
廣西群體流血衝突 傳學生被打死 罷課罷市(50圖)
湖北一學校6女生群毆1人 抽斷皮帶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