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江澤民》(63)

江澤民以惡治國(4) 對正義律師的迫害

【大紀元2013年07月26日訊】《真實的江澤民》第六章 以惡治國

第三節 法治倒車

對正義律師的迫害

在真正尊重法律的西方國家,即使被告無律師,法院要鼓勵家人請律師。在中國卻有一個怪現象,政法委和「610」下令不准律師為法輪功做辯護,造成律師不敢接「法輪功案子」。一些明白了真相的律師敢於給法輪功學員作辯護,政法委和「610」卻下令不准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在辯護過程中,中共法院要麼秘密開庭,要麼恐嚇家人不准請律師,要麼百般刁難阻撓正義律師的介入,要麼屢次改動非法庭審時間,或不通知律師開庭時間。這些勇敢的律師受到中共的報復,騷擾,甚至被吊銷律師執照。更為嚴重的是把律師抓起來,說律師洩露國家機密,包庇罪犯等等。

雖然高智晟律師對中國司法界的黑暗深有體會,但他作代理律師時仍為法輪功學員被完全剝奪人權的現狀感到震驚,並且他自己馬上受到迫害。他在致胡溫的第二封公開信中說:

「從10月20日早晨起,北京市安全局、北京市公安局的約二十名左右的便衣開始寸步不離地跟蹤我及我的家人。每天至少有不低於9輛的車圍在我家門口的三個方向,18日、19日、20日三天,車輛增加到二十輛以上,10月19日,我接到了赤裸裸的威脅電話,10月20日開始,我的夫人吃驚地發現,兩位不明身份者從我的家門口開始跟蹤我那才12歲的上學的小姑娘至學校,以後天天如此,直到11月15日那兩位不明身份者的身份才明朗──他們開始貼身跟蹤我。從11月20日開始,我的家門口和辦公室門口每天各守著不低於3名的便衣,他們每隔幾小時輪換一次。從他們出現後的第二天,我夫人每天接送孩子上學的自行車莫名奇妙地丟失,而同一車棚中近百輛自行車卻安然無恙。昨天夜裡,20多名便衣守在門口,我們新買的自行車的兩個氣門芯都被撥掉,我的轎車上莫名奇妙地被塗上各種無法洗掉的髒物。11月4日,北京市司法局非法宣佈停止我的律師事務所的執業權利;11月15日,我赴新疆開庭,從早晨出門到上飛機,跟蹤我孩子上學的那幾位便衣貼身跟蹤著我,一到烏魯木齊即有人接力跟蹤我。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司法部官員向新疆有關部門全面調查我的含出身、政治清白度、有無行為劣跡及是怎麼混進律師隊伍、如何從一個律師變成『壞分子』的全面材料。這種與『文革』整人的套路毫無二致的下作做法實在讓人哭笑不得。」【9】

公開信的發表引起海內外以及國內高層震動。10月26日,北京司法局律師處處長找高智晟談話:「揭露法輪功遭到迫害的公開信首先損害了中國律師的形象;其次,違反了職業道德和律師的本職。如果你與我們合作,就要收回這封信。否則,我們將被迫採取進一步的措施」。遭拒絕後,中共政府於11月4日下午宣佈停止高智晟律師事務所營業一年。【10】

2005年12月12日,高智晟律師再次以「必須立即停止滅絕我們民族良知和道德的野蠻行徑」為題,第三次公開上書中國當局,用顫抖著的心和顫抖著的筆記述著那些被迫害者六年來的慘烈境遇。

「人類歷史上沒有哪個國家的人民,為了心靈中的信仰,會在政府的和平時期經歷著如此規模的、如此持久的、如此慘烈的災難。這種仍在繼續著的和平的今天的災難,使數以千計的無辜同胞喪失了寶貴的生命,數以十萬計的人民被剝奪了自由。我們看到的真相表明,所有被非法剝奪自由期間的同胞,都遭到了令文明社會難以置信的對肉體的摧殘過程和對精神的野蠻殺戮煎熬。這場完全喪失人的理性的迫害過程,還使的一億多的法輪功信仰者,一億多個家庭的數億人遭受了傳訊和恐嚇,剝奪就業資格、工作機會、收入,被搶劫財產的不同程度的、不同性質的迫害和打壓,這是多麼的愚蠢、危險和不道德的惡舉。這是在持續地與全體中國人民、與人性文明及整個社會的道德基礎為敵啊!這個制度怎麼會需要這樣的價值呢!我們還有何理由、有何道德條件拒絕反思呢?」

「中國的政府,你們必須有自己是政府的心態,只有這樣,你們才有可能從政府的角度,以政府的心態和政府可有的邏輯思路去面對災難性的現實問題。才不致會發生像「六、四」屠殺、虐殺自由信仰者的鎮壓法輪功運動及新近在廣州槍殺手無寸鐵同胞這樣的冷血事件!但我們時常不得不痛苦地面對這樣的現實問題,那就是:長久以來,中國的政府,類似這樣莫名其妙的針對無辜人民的罪惡屢屢發生,面對災難中人民絕望的呻吟、呼喊永遠是無賴般的沉寂或張牙舞爪施以流氓打壓手段。」

「公開的政治壓力加利誘,摧毀了警察最後的一絲善良本性,人性惡的一面迅速發酵膨脹,做人最基本的良知底線不再被顧及,警察實際上也是這次喪失人性的瘋狂運動的受害者。『文革』後,我們民族得以稍許復甦的人性、道德、良知、正義、仁愛等基本價值理念,再一次被徹底的摧毀。國家公職人員的正氣,正義及先進性只成了官控媒體中取之不盡的令人民唾罵的謊言!而滅絕正氣,正義、良知及道德卻成了公職者的職責,被要求提至『講政治』的高度去執行。」【11】

因為他的三次上書,高智晟律師於2006年8月15日被中國當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中國法院2006年12月22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高智晟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朱宇飆律師是廣東省公開為受迫害法輪功學員伸張正義的第一個正義律師,2005年、2006年期間,朱律師曾分別為三名被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辯護,他的辯護詞精彩嚴謹,令中共法庭大為尷尬、震驚。朱律師在為受迫害法輪功學員高煥蓮做無罪辯護後,審判官、法官等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個個啞口無言。半晌,指控人突然不知所措地說:「覺得好,就在家煉功吧!不要出來。」2007年2月11日朱宇飆律師在廣州番禺被綁架勞教迫害一年半。2010年八月十八日,朱宇飆律師在其住所再次被非法抓捕、並被非法抄家。2011年5月4日廣州市海珠區法院第十法庭非法庭審朱宇飆律師,並枉判兩年。

自2006年以來,北京市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李和平律師因為參與營救高智晟律師,長期被北京市公安局國保警察、朝陽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騷擾,被將台路片區派出所的警察24小時跟蹤監控。2007年3月,在石家莊法輪功學員王博親人的多次請求下,決定接受代理王博案件。3月12日,他和其他五位律師到石家莊中級法院交律師手續。第二天,北京市司法局就到李和平的律師所表示「關注」。3月16日北京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警察就到律師所施壓,說「代理敏感案件要注意影響」。該案二審於2007年4月27日在石家莊中級法院開庭時,李和平等律師就王博案一審適用法律不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司法程序錯誤等,並從憲法至上、信仰自由、維護人權的角度,做了全面的辯護。這是大陸律師首次衝破中共的禁區,從法律層面上系統的、全面的為法輪功受冤者伸張正義。2007年10月29日下午5點半,李和平律師在其辦公樓高斕大廈下被蒙頭綁架到一不明小屋內遭毒打,歹徒並動用了電棍,他被打得遍體鱗傷,直至凌晨一點多,歹徒將他扔到小湯山的荒郊野外,之後他自己艱難的摸黑回家。李律師的移動硬盤、手機卡、律師證被搶,筆記本電腦被歹徒拷貝後徹底格式化。

郭國汀律師是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調解員。他接了法輪功學員瞿延來的案子,監獄當局不讓他見瞿延來。後來他把書面申請抄送司法局長、監獄局長,明確告訴他們,如果你們繼續拒絕的話,我將向司法部國家監獄管理局,到最高當局申請,如果還不理睬,我就準備強迫公佈。但最後當局仍沒有給他任何回應。所以他就寫了一篇文章,「百無一用是中國律師」。2005年2月23日,郭國汀律師被中共當局非法強行停業。同年3月6日,他被中共當局羅織”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名刑事拘留,並被非法軟禁在上海家中長達兩個半月。5月20日被變相驅逐出境,開始了他的流亡生涯.

大連律師王永航及北京律師韓志廣為法輪功學員叢日旭做的無罪辯護使公訴人員理屈詞窮,法院當庭沒有宣判。過後王永航律師遭到警察毒打關押,而叢日旭也被秘密判刑三年。事後,王永航因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而被警察抓捕,腿被打得骨折,送入看守所,被酷刑折磨,最後被判刑七年。

(節選自《真實的江澤民》第六章;作者:《真實的江澤民》聯合寫作組)

(責任編輯:肖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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