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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平價醫療法部分條文延後實施

2013-07-03 11:35 中港台時間|07-03 11:3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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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3日法新電)美國總統奧巴馬政府昨天宣布,平價醫療法(Affordable Care Act)有一部分條款將延後至2015年實施,也就是未提供員工健保的雇主罰則延後實施。

平價醫療法部分條款延後1年實施,更讓人關切政府能否如預定時程落實這項奧巴馬視為國內重要政績的法律。共和黨旋即抓到機會批評說,此舉顯示平價醫療法應一併廢除。

平價醫療法原本規定,員工超過50人的公司,2014年元月1日起必須提供員工健保,否則就得面臨高額罰款,現在政府為讓雇主有時間調整,將實施時程推遲到2015年。

監督平價醫療法施行的財政部說:「我們聽到擔心的聲音說,這些要求複雜,有效落實需要更多時間。」

財政部主管稅務政策的助理部長馬瑟爾(Mark Mazur)在部落格貼文說:「我們知道,需要對員工提供健保的企業絕大多已經在做,我們希望確保其他公司做起來更容易。」(譯者:中央社鄭詩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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