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偽造遺矚案 兩項罪成今判刑
【大紀元2013年07月05日訊】纏訟多年的商人陳振聰涉嫌偽造華懋集團已故主席龔如心遺囑案,陪審團經過近20小時的退庭商議後,裁定陳振聰被控偽造遺囑及使用虛假文書兩項罪名成立。不准陳保釋,需要通宵還押,等候今早(星期五)判刑。
(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道}53歲的陳振聰被控偽造和使用假龔如心遺囑案,5月24日開始在高等法院公開聆訊。經過30天的聆訊後,法官於本周二總結證據及引渡陪審團。星期三,5男3女陪審團聽完法官麥機智引導後,上午約11時15分退庭商議9個半鐘,仍未有裁決,要在法院借宿一宵,星期四早上9時半開始繼續商議。
陳振聰在太太及女兒陪同下抵達高院,沒有回應記者提問。他和家人及律師團隊留在法院大樓內,等候裁決。經過近20小時商議,約在晚上8時,陪審團最後裁定其偽造遺囑及行使虛假文書兩項罪名成立。其中,偽造遺囑罪,陪審團以6比2票數裁定有罪;而使用虛假文書罪則以7比1票數裁定有罪。
陳聞判後伏檯上 不准保釋
陳振聰聞判後,伏在檯上。他的家人及律師團隊,一直留在法院大樓內。法官不准陳保釋,需要通宵還押,等候今早(星期五)判刑。晚上約9時一輛囚車進入法院內,大批傳媒繼續在現場等候。直到約10時,陳振聰乘坐囚車離開高等法院,大批傳媒蜂擁而上,場面一度混亂。
對於今次的裁決,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陪審團根據庭上的證供作出的裁決相信是公正和符合法律的要求,「一般而言,陪審團在事實上進行的判決上訴的機會是比較低,同時比較難去推翻。」他又說,經過20個小時的審議以刑事案而言不算長,因為當中牽涉的證據可能比較複雜,加上案件中牽涉的金額很大。
湯家驊:行使假文件刑期不短
湯家驊說,行使偽造文件在香港是屬於非常嚴重的罪行,「加上行使偽造文件,是為了騙取相當巨大的金額,相信即時監禁的機會比較大,所以法官拒絕保釋。」至於監禁的年期,他相信不會短,「如果沒記錯,行使偽造文件的罪名是14年,今次涉及的金額這麼大,而且目的是為了騙取大量的金錢,所以相信法官會認為是一個嚴重的罪行,可能會在判決中反映出來。」
陳振聰被控一項偽造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控罪指他在2006年10月15日至2007年4月8日期間,偽造一份註明日期為2006年10月16日、聲稱是龔如心遺囑的假文書,及在2007年4月4日至2010年2月3日,使用這份偽造遺囑。
法官星期三在引導陪審團時表示,控方指陳振聰的說法混雜事實與謊言。他指陪審團若認為陳解釋取得06年遺囑的說法屬謊話,須一併考慮他說謊的原因:陳或因驚慌、掩飾不道德行為、保護他人等而胡謅,並非一定心存惡意。不過,若陪審團認為陳並非因上述原因說謊,便應把謊話視為支持控方案情。
本案開審時共有9名陪審員,後來因其中一名女陪審員懷孕未能繼續聆訊,令人數減至8名。法官表明陪審團必須達至6比2或7比1作定罪或不定罪的裁決,才算有效。又說陪審團進行商議時難免會有討論及爭辯,各人應基於個人經驗及智慧進行裁決。◇
案件編號:HCCC18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