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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婉琪:薄熙來犯萬國公罪 濟南中院未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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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8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臺灣臺北報導)針對中共在山東濟南中院開庭審理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案,臺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22日表示,薄熙來是嚴重迫害法輪功的首惡之一,更是法輪功學員在全球四大洲12個國家提告萬國公罪的主要元兇,並且遭到西班牙國家法院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但這次濟南中級法院從起訴到審理,對薄熙來迫害法輪功的所有罪證隻字未提,根本是不符合司法正義的政治審判。

朱婉琪強調「薄熙來真正的三宗罪不只是受賄、貪腐跟濫權,而是萬國公罪中的三宗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及反人類罪」。她指中共司法對薄熙來迫害法輪功的種種罪證視若無睹,證明中共根本無意停止迫害,還在繼續違反國際人權公約,國際社會應強烈譴責。

薄熙來嚴重迫害法輪功 全球提告的重要元兇

薄熙來是中共八老之一薄一波的兒子, 1949年7月3日出生,山西省定襄縣人,曾任遼寧省大連市市長、大連市委書記、遼寧省委常委、遼寧省委副書記、遼寧省省長、商務部部長、重慶市委書記。

朱婉琪說明,江澤民在1999年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後,薄熙來為滿足權慾,便積極配合江澤民的滅絕鎮壓政策,多年來與政法委周永康及610辦公室互相勾結作惡,尤其在遼寧省長及大連市長任內,除了在馬三家教養院、大連教養院等地,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最殘忍的酷刑迫害一一被揭發外,幫助他進行迫害的得力助手王立軍更在錦州創辦「現場心理研究中心」,研究執行注射死刑後如何延長死亡前的這段時間,以便從人體移植器官,實則就是進行活體摘除器官。「這麼大的罪惡,中共不辦薄熙來、王立軍、谷開來這些元兇,其實就是在縱容活摘器官及酷刑罪惡的繼續」。

薄熙來所犯萬國公罪中的三宗罪被掩蓋

朱婉琪表示,濟南中級法院從起訴到審理,薄熙來所犯萬國公罪中的三宗罪被徹底掩蓋,司法體系被中共把持,根本不可能滿足受害人所要求的司法正義;中共繼續挑戰人類自由法治的普世價值,繼續違反國際人權公約。「江澤民血債派的這些人,他們在中共這個政治審判的保護傘下苟延殘喘,中共只要存在一天,這些罪惡就不可能得到公正的審理」。

朱婉琪強調,「中共對薄熙來的審判也顯示,根本沒有要停止迫害法輪功的跡象,不審薄熙來迫害法輪功的罪,持續讓610胡作非為,中共一天不解體,迫害就停止不了」。她呼籲中國人持續向國際社會揭露薄熙來、周永康、江澤民等迫害人民的事證,這個世界一定要把這些滅絕善良的元兇送上國際法庭繩之以法,才能滿足人類對於司法正義的需求。

薄熙來在全球四大洲遭法輪功學員控告違反國際重罪一覽表

薄熙來 刑事控告罪名或民事不法事實主張 被起訴或控告之國家
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 美國(2004.04
酷刑罪 英國(2004.04
酷刑罪(刑事控告) 美國(2005.09
酷刑罪、反人類罪 波蘭(2004.05
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 俄羅斯(2004.08
群體滅絕罪、酷刑罪 智利(2004.08
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 秘魯(2005.01
群體滅絕罪、酷刑罪 西班牙(2005.11)遭起訴
群體滅絕罪 韓國(2005.11
酷刑罪 澳大利亞(2006.04)判原告獲一審民事缺席判決
群體滅絕罪 芬蘭(2006.09
殺人罪、酷刑罪 瑞典(2006.09
群體滅絕罪、酷刑罪 加拿大(2007.05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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