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租給不法份子 東主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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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9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報導)多倫多警方於9月19日提醒房主, 若房產被用於違反《刑法》與安省法律的行為,政府可能通過法院變賣該房產,然後充公,儘管房東不知情。
  
警方表示,一些罪犯在租來的房子裡犯罪,比如進行毒品交易。警方要求這些房產的主人有責任感。房主一旦發現可疑舉動後,應馬上報警。若房主知道他們的地產被用來犯罪,不報警,房主屬於幫兇,也要承擔法律責任。
  
安省《民事補償法(Civil Remedies Act)》要求的所有安省房主負責任。
  
例如,警方在Weston路的工業廠房內發現非法夜總會。警方沒收贓物、搗毀犯罪團後,禁止贓物所在地的房主出售、銷毀、評估用來犯罪的房屋。房主若不想有這種麻煩,應定期檢查房屋內的活動,了解租客後再同意出租。

民眾線索對破案幫助很大

多倫多警方經濟犯罪組主管Bryce Evans表示,民眾提供的線索對警方破案幫助「很大」,完成了歷史上繳獲最多現金的突擊行動。
  
警方接電話後,在3周多的時間裏繳獲了300萬元現金贓款。市民於7月報案稱,伊桃碧古(Etobicoke)公寓內有一些「可疑」男子,警方一次就在公寓走廊裡沒收罪犯的210萬元現金。
  
另外,多倫多酒店清潔工在房間裡發現2個「可疑」包裹後報警。警方隨後沒收了毒販的50多萬元贓款。
  
警方於週四展示今年從罪犯手中繳獲的所有髒物與贓款——557萬加元與5萬美元、63輛車(包括2輛法拉利越野車、遊艇)、3個大麻種植窩點。
  
警探Dwayne King表示,罪犯從毒品、假貨交易中獲得「巨額利潤」,隨後買「豪華」轎車。
  
警方通過3種方式處理這些贓物:第一,交給被繳獲地點的房主;第二交給合法持有人;第三,交給安省司法廳與聯邦政府,然後通過拍賣公司與銀行變賣,所獲收益將充公,犯罪受害者可申請賠償。今年已有68萬加元與1.3萬美元充公。
  
名為「盡責」的試點項目(Project Accountability)今年成功繳獲6百多萬元現金與60多輛車後,警方決定永久保留該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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