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廣:夏俊峰被官方一不小心塑造成又一個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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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9月27日訊】(法廣)瀋陽商販夏俊峰因殺死兩名城管,9月25日中國最高法院維持瀋陽中院和遼寧高院的死刑二審判決,並下達執行命令而被快速處死。這一案件在中國網絡引發巨大反響,消息傳出的最初幾個小時裡,就有成千上萬的網絡評論,僅在新浪網就有3,144,175條評論,意見相當對立,對這一判決支持者與反對者界限分明,立即被網絡評論是撕裂了中國網絡。相比較之下,中國電視電台與報紙因為收到輿論監督控制的主管部門禁令而沒有多投筆墨。

網絡爭論激烈令人吃驚。客觀的情況是,絕大部份的自由評論更反映民情,同情夏俊峰,批評這一判決。一些官方立場的網絡輿論與導向評論,並沒有形成影響。儘管夏俊峰案持刀刺死兩名城管,一些輿論試圖引發對城管死者的同情,可是批評輿論仍忽略兩名城管死者。有評論分析,網絡較為寬鬆允許大量評論夏俊峰案,可能與北京當局試圖用夏俊峰案件來轉移社會特別是網絡對薄熙來判決的不滿和關注。但一個意想不到的結果,卻是網民不僅沒有忘記薄熙來案,還將夏俊峰案同薄熙來、谷開來、王立軍甚至劉志軍等大案聯繫起來,證實法律對夏俊峰的判決不公,更批評中國法律對薄熙來、谷開來這樣的官員量刑多有偏袒。但由於網上監控與過濾,沒有評論將夏俊峰同多年前上海楊佳襲警案相提並論。在多達數百萬條的網上點評中,夏俊峰沒有英雄形象,完全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底層受害者的面貌,這也是此案長期延續中,同情夏俊峰的意見呼籲刀下留人的主要原因。尤其是夏俊峰死刑判決被最高法院決定維持下達,9月25日凌晨5點通知家人,家人會面只有不足半小時,而且斷然禁止家人與死刑犯拍攝一張家人合影照片的做法,在網絡同情者中間引發一片憤慨。

網絡質疑夏俊峰判決的理由涉及多方面,從判決到執行死刑的處置方法,從案發的根本原因與事實,到中國司法以及城管建制,很多評論相當尖銳,不少批評直擊社會現實。

《南方都市報》的快評指出,夏俊峰案死刑覆核歷數年而現終局,司法對人命的罔斷令人錯愕。本案偵控審過程傾向性明顯,辯方證人主動出庭卻被拒絕,一系列程序違法眾目睽睽,司法竟熟視無睹,悲夫!城管與小販的戰爭,不可能也不應該以殺伐求解答,「可殺可不殺的不殺」,死刑政策就此悄然篡改?嗚呼哀哉,伏帷尚饗!

叫時代迷思的網友引出陳有西答京華記者十問的回答:本案定性為故意殺人是明顯錯誤。從犯罪動機、經過、後果看,本案屬於正當防衛。判處死刑也是明顯不當。本案防衛成份證據充分,可以認定;被害人過錯清楚,可以認定。不考慮其他從輕因素,僅此兩條,夏就死不了……兩年了,改變不了的還是結局……。

三天半打漁的網民質疑:清晨5點多,法警忽然敲開門「送達」執行死刑書,讓家屬措手不及,可謂處心積慮了。

律師李方平貼出的【關於瀋陽小販夏俊峰覆核並執行死刑的律師界聲明】有抗議最高法院對證據存疑、程序違法案件通過死刑覆核並立即執行;2、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公佈夏俊峰死刑覆核意見書;3、最高法院現行死刑覆核程序必須改造,去除其神秘化色彩,貫徹司法公開原則等內容。

叫醉得意的網民抄出網絡名人李承鵬的經典批評:山西運城有個青年,賣大棗為生,遭盤剝和數十保鏢圍打,怒殺之。他叫關羽。湖南有個青年賣鹽,被百般欺壓,拎兩把刀殺了稅官,搶了十幾條槍,叫賀龍。胡適日記記載:一男孩因大戶打死了他的夥伴,提大刀搶了糧倉,叫彭德懷。今年,一小販因不堪城管毆打,殺死兩名城管被判死刑,他叫夏俊峰

叫MI魔俠轉去趙曉的評語:夏俊峰,一個悲哀的名字。他讓世人看到我們這個所謂文明國家的真實面目:特權階層罪惡滔天,也能免於一死;普通百姓哪怕正當自衛,也可能被判死刑;而打擊網謠,更成為特權階層報復敢於維護權益的公民們的最新利器。中國,就這樣繼續分化著、撕裂著、不公義著……

律師周澤寫道:聞夏俊峰已被最高法院核準死刑,無比絕望!幾年來,大家一直在喊「刀下留人」。結果,薄熙來、劉志軍、王立軍等禍國殃民的大奸、大貪、大惡都留下來了,一個為生計奔波、本不是甚麼”惡人”的小販,卻沒能留下來。人們還在喊「刀下留人」!如果,決定夏俊峰去留的人,一定要送走夏俊峰,那我只好祝願你們也一路走好!

上海美途旅遊引林一民微博轉引假藥也苦口的話:我要為夏俊峰點起一盞燈在祭奠的同時照亮醜陋的法治中國。而自稱檢察官楊斌說:貪官可以不死,平民一定要死;薄谷可以不死,小販一定要死。這就是中國目前死刑存置的現狀。

南周深度對【夏案谷案】點評如下:一,動機,夏被暴打,被迫還擊。谷為掩蓋貪腐罪惡,殺人滅口。二,案發後表現,夏投案自首,谷掩蓋罪行迫害破案民警。三,結果,夏死刑立即執行。谷有悔罪表現可以繼續逍遙……這一切都只是因為,一個是赤二代。一個是農二代……其他我無話可說……留給世人評說吧!!!

胡超奇律師貼文講:夏俊峰的兒子強強被同學打成輕微腦震盪卻不敢還手,媽媽問:「為甚麼不還手?」強強哭了:「我還手,他說我爸是殺人犯怎麼辦?我把他打死怎麼辦?他打我一下,我不還手,打我兩下我不還手,他打完我第三下,就不打我了。」聽到這個故事,很多人都哭了。

新浪網友「凡人肖申克」在微博中評論說:「同樣殺人,法院判處夏俊峰極刑,給薄谷開來留條活路。從表面特徵來看,一個是毫不懂法的小販,一個是學法干法的富婆;一個有點被迫殺人,一個完全主動殺人;一個殺的是城管,一個殺的『尼斯商人』。法盲與法師所享受的待遇差別,法院要看教育背景和從事專業,關鍵要看『誰殺誰』。」

叫「無意歸001」則表示,一個是嚴懲不貸,一個是手下留情。恰如雷鋒同志所說的:對待同志要像春天般溫暖,對待敵人要像嚴冬般冷酷無情。這是共產主義的標桿。

「Kielboat」評論說﹕「這個案子堅持死刑的理由必定是政治考量的:徹底打擊、剝奪普通人面對強權肆虐侵犯加諸私人財產和生命等任何情況下做出任何反抗的正當性和抵抗意志。」

新浪網副總編周曉鵬溫和評述說:夏俊峰確實故意殺人了,因此不能因同情而無視法律;但也有公職人員和高管家屬因故意殺人而沒判死刑,而夏俊峰只是個個體從業者,因此也不能因身份而損害法律公平。至少我們的司法不能給社會這樣的感覺。希望法院能將為何夏必須是死刑,而其他類似的案件為何有死緩和正當防衛的認定,詳細解釋給社會。

網絡同情者對司法判定夏俊峰故意殺人而不是正當防衛大加指責,因為夏俊峰並沒有與城管在他們對他執法時發生衝突,而是同意被城管帶到辦公室接受處罰措施時與城管發生了衝突。如果夏俊峰沒有被多名城管圍毆被打急了拔刀亂刺,那就是夏俊峰簡直就是5年後的另一個楊佳,決意要到城管辦公室去刺殺在全國聲名狼藉的城管。
(責任編輯: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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