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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職保法獨立 雇主負擔增幅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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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5日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表示,職災保險法單獨立法後,抵充雇主職災補償範圍將擴大,但不會大幅增加雇主保費成本。

現行勞工保險包含普通事故及職業災害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為9.5%(含就業保險費率1%),職業災害費率平均費率為0.22%。

勞委會說明,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是將職業災害保險規定從勞工保險條例抽離出來,成為一套完整法律。有關勞工保險體系下的職業災害保險費率,已由「職災保險法」的費率取代,不會大幅增加雇主保費負擔。

雇主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負職業災害補償責任,雇主所繳保險費在勞工請領職災保險給付可以抵充。勞委會認為,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後,投保薪資上限提高,雇主可抵充勞基法的職災補償範圍擴大,且全面強制納保後,因職災所衍生的勞資爭議可望大幅降低,對整體企業經營有利。

勞委會表示,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後,除將受僱勞工全納入保障、提高投保薪資上限外,另規劃增加給付標準、提撥一定保費加強辦理職災預防及重建措施,不僅減少職災事故發生,且可提升服務職災勞工的量能。

勞委會說,職災費率可能略為提高,但現行勞保職災保險平均費率僅0.22%,因此增加幅度仍有限。職災保險費率將在完成法制作業送交行政院審議前,由保險人進行費率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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