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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酒駕強制車險加費 3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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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31日電)年節期間與家人、朋友團聚,金管會提醒,勿酒後駕車。金管會說,若有酒駕紀錄,3月起車主名下的汽車若投保強制車險,每違規1次就會被加費。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自3月1日起,被保險人酒後駕車遭警方取締將列入被保險人所駕駛車輛車主,車主名下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每違規1次將被加費新台幣2100元,且不限車數、次數及加費金額的上限。如果是租賃車、客運等則是以有酒駕紀錄違規者為加費對象。

金管會說,將來保險公司若承保,將會查詢今年3月起之後是否有酒駕紀錄,做為未來加費的依據。

金管會表示,依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民國98年到100年之間,因酒駕後所致的傷亡人數平均每年高達1萬4000人,其中死亡每年平均418人。

金管會說,現行保險公司會對酒駕所造成的傷亡在理賠後對肇事者追償,但實際上受限肇事者財務因素,追償金額往往不足彌補理賠支出,因此差額還要全體被保險人分擔,這對不喝酒的車主來說,顯然不公平。因此追償不足的部分,改由有酒駕紀錄的車主負擔,將更具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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